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邪教是人類文化基因裡的癌症

邪教與人類文明如影相隨、相克相生。 邪教褻瀆科學、踐踏人權、危害社會, 是人類文化基因裡的癌症, 就像噩夢一樣揮之不去。

邪教——危及生命的癌症

1995年, 歐姆真理教在東京地鐵中施放沙林毒氣, 致使13人死亡、5500多人受傷;2006年10月, 荷蘭“法輪功”習練者隆隆(譯音)用斧頭砍死一名22歲荷蘭籍青年, 並碎屍剔骨油炸煎炒;在山東招遠, 因拒絕說出自己的電話號碼, 六名“全能神”成員咆哮著“她就是邪靈”, 將這位37歲的母親活活毆打致死。 2001年1月23日, 7名“法輪功”人員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圓滿”的要求, 在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 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致殘。

據統計, 僅李洪志的法輪功邪就誘使2000多名信徒拒醫拒藥、自殺自殘早早夭亡, 其中包括自己的親妹夫李繼光!

細數那些因邪教而逝去的魂靈, 這種不惜以自殺和殺人的崇拜是何等荒唐、殘忍, 令人齒寒。 邪教, 如同惡性癌細胞吞噬患者一樣,

時刻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安全。

邪教——危害社會的毒瘤

1999年4月25號, 李洪志組織1萬多名法輪功練習者在中南海周圍非法聚集, 妄圖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僅擾亂了首都的社會秩序, 在國內外造成了極其惡劣的政治影響;2007年1月, 遼寧撫順市法輪功人員竇振洋先後兩次在鐵路上設置障礙物企圖顛覆列車;2002年10月, 華裔美籍“法輪功”人員李祥春在揚州市因破壞通訊電纜被捕, 愚昧的是, 李在法庭上承認企圖破壞通訊電纜的行為事實, 卻宣稱只要是為了宣傳“法輪功”, 這些行為都不犯法。

“法輪功”邪教組織炮製的歪理邪說中, 將“法輪大法”視為“宇宙大法”, 將國家法律視為“人間小法”, 煽動信徒對抗政府, 淩駕於法律之上行事——攻擊黨政機關、非法插播電視、編造“活摘”謠言等等,

其邪惡思想之惡毒、行為之卑劣罄竹難書, 如同變異的癌細胞侵害人類一樣, 時刻危及著社會的穩定發展。

邪教——人類文化基因裡的癌症

信奉邪教, 小則導致其信眾耗盡家財乃至家破人亡, 大則危及國家安全乃至導致亡國之恥。 歷史上, 朱元璋利用白蓮教和明教標榜“明王出世”、“彌勒降生”奪取政權, 而法輪功邪教宣揚“主佛出世”、“彌勒降生”, 並甘做反華勢力鷹犬走狗, 其險惡用心路人皆知。

翻開一部部撲朔迷離、盤根錯節、源遠流長的邪教活劇, 從南宋時期吳郡昆山沙門茅子元創立的教門“白蓮宗”, 到明代羅教教主羅夢鴻, 還有當代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 無不是遵循著邪教教主的“傳統模式”如法炮製,

編造出種種神跡“閃亮登場”, 妖言惑眾攫取利益。

歷史上的邪教, 其原始動機脫離不了不可告人的政治或經濟目的, 如同人體基因突變累積發作的癌症一樣, 讓人耗盡錢財失去性命, 讓社會不得安寧。

邪教——人類文明共同的敵人

歷史上, 《漢律》最早用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執左道”、“妖言妖書”等罪名對巫術、邪教類犯罪予以懲治。 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政權後即下詔嚴禁白蓮社和明教, 並把取締“左道邪術”寫進《明律》之中。 現今的國際社會也將邪教視為共同的敵人:德國把科學教視為邪教, 聯邦議院開始著手處理邪教社區“尊嚴殖民地”;去年9月, 俄羅斯最高院正式認定歐姆真理教為恐怖組織,

禁止其在俄境內活動;而美國政府在1985年更是出動直升飛機和炸藥對邪教組織“遷移”予以剿滅……

我國1999年7月宣佈取締”法輪功”邪教後, 全國人大發佈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 之後制定了刑法第300條懲治邪教,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對邪教提高了法定最高刑。 今年 1月25日, “兩高”又再次亮劍, 就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發佈司法解釋。 一些列重拳出擊, 使我國懲治邪教犯罪的刑法規定更加完善, 也體現出我國治理邪教的堅定信心和決心。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