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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忍與家暴齊反對,《反家暴法》是正道

近日歌手劉洲成的妻子控訴丈夫婚內對其施暴, 引起了廣大網友特別是女性網友的熱議。 家庭暴力之所以成為群眾特別關注的話題, 是因為它不僅是一個十分突出的社會問題, 而且極大地危害婦女的身心健康、家庭穩定以及社會和諧。 童年陰影《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讓馮遠征老師成了家暴男人的“代名詞”。 現實中, 家暴受害人多數為女性, 在婚內遭遇配偶的毆打、限制人身自由、謾駡侮辱、恐嚇、冷暴力等暴力現象屢見不鮮。 被家暴的女子不僅身體上承受巨大痛苦, 精神上更飽受折磨, 家暴對女性就是癌症一樣的存在。

家暴不止毀掉的不止是婚姻與家庭, 還有孩子。 因為孩子往往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天水圍的夜與霧》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長期家暴的丈夫最後殘忍地殺死了兩個年幼的女兒。 家暴對孩子的負面效應不僅在肉體上, 在心靈上也會留下不可逆的創傷, 直接影響孩子的性格, 嚴重地會心靈扭曲直接影響孩子的整個人生。

高中時在《今日說法》欄目看過一個真實案例, 20來歲的年輕女子愛上了一個坐過牢的男子, 覺得他很有男子氣概。 但是婚後男子開始家暴, 女子及家人撥打110、上派出所請求員警幫助, 然而員警都表態這是家事他們不能管。 逃回娘家男子威脅不跟他回家就殺了她殺了父母,

離家出走被抓回來打得更厲害。 最後在一次家暴中女子被活活打死離開了人世。 遺體表明女子鼻青臉腫面目全非, 身上於傷紅紫交錯, 脾臟破裂腹部高高隆起, 全身多處骨折。 女子的父母痛哭流涕, 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 聲聲控訴女兒被家暴時無處維權。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得不到救濟真是讓人痛心疾首。 2016年《反家暴法》出臺, 這部法對於那些曾經收到傷害的婦女來說, 來的太晚, 但對於正在受迫害的女性們而言, 這是捍衛自己權利的唯一合法途徑。 這部法律讓無數深陷家庭暴力的女性備受鼓舞和激勵, 提升了反家暴意識、求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重新燃起了對生活的熱情。

但是由於家暴的性質隱秘,

當事人選擇隱忍《反家暴法》就變成了一紙空文。 《記憶大師》中為什麼那位員警殺死了被家暴的母親?他說因為不想再看到媽媽被爸爸打。 他媽媽在無數次被家暴後選擇默默承受不敢反抗。 於是他偏執的認為“死了就不用被爸爸打了”結束了母親的生命。 很多受害人在被家暴後粉飾太平, 在被丈夫打的遍體鱗傷後仍對丈夫抱有愛情, 相信一切都會好起來;或者覺得完整的家庭有利於孩子成長“為了孩子, 忍忍吧”;或者害怕流言蜚語“這種事說出去丟人, 家醜不可外揚”;或者害怕影響丈夫前程“我上次失蹤他領導就問了話的, 再離家出走我怕影響他前程”;害怕離家後無法生存。 哀其不幸, 怒其不爭。 選擇隱忍並不會終止家庭暴力,
反而會加劇家庭暴力。 對於家暴沒有原諒,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拒絕家暴。 別為了外界的眼光而委屈自己, 也不要為了別人的感受而放棄自己的尊嚴, 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於維權並善於維權, 樹立法治理念和維權理念, 厘清自己的情感和選擇, 將家暴訴諸法律。

婦女在家暴中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對家暴“零容忍”的態度, 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用法律制裁家庭暴力, 必將消除家庭暴力滋生的土壤。 全社會各組織各部門都應伸出援助之手織起嚴密的家暴防護網, 為婦女撐起保護傘, 維護平等、友愛、文明的家庭關係, 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 (黃陂區司法局 範靜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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