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是中國新文化運動的旗手, 在當年提倡白話文的文人中, 他的態度最積極, 最徹底, 與反對白話文的文人展開了一場又一場的論戰。
在傳統婚姻觀中, 中國人講究遵從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胡適便持這樣的婚姻觀。
和許多男人一樣, 胡適很小就訂了親。 1904年, 胡適14歲那年, 胡適的母親按當地風俗習慣, 為他訂了一門親事, 托媒人說了一個媳婦。 這個未過門的媳婦叫江東秀, 比他大幾個月, 彼此沒見過面。 那時, 胡適年齡還小, 對此毫無感覺, 只是聽父母的。 由於倆人沒見過面, 互不認識, 也就談不上有感情了。
胡適讀書聰明, 由於家境較好, 他選擇到美國留學。 在美國學習期間, 接受了西方文化的洗禮, 接受了許多新觀念, 這為他日後成為新文化運動的旗手打下了基礎。
1917年7月, 胡適結束了在美國的七年留學生活, 回到安徽績溪老家。
回家後, 他想到了母親為他張羅的親事, 於是, 專程去看望了未曾謀面的未婚妻江東秀。
到了江家, 江家人自然是歡天喜地, 格外熱情。 然而胡適卻未能見到江東秀。 這是為何呢?原來, 自胡適留學美國後, 有不少關於他的傳聞, 多半是說胡適在海外已有心上人, 因此, 江東秀躲在裡屋不肯出來, 最後終未得見。 一個月後, 胡適便離開家鄉;後就任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
胡適回老家後雖未見到未婚妻江秀東, 但從母親那裡知道江東秀的情況。 胡適曾回憶說:“績溪是個小地方, 家家戶戶都是自己操作的。 我的太太是山那邊人,
胡適對這門親事是認可的, 因此1917年寒假, 他奉母命回家完婚。
婚禮那天, 胡適穿的是西裝禮服, 戴禮帽, 穿黑皮鞋;江東秀穿花襖, 花裙。 倆人完全是傳統與現代風格的完美搭配。 婚禮上, 胡適還發表了演講。
有意思的是, 在新婚期, 胡適還寫了幾首白話詩, 記閨房之情趣,
“十三年沒有見面的相思, 於今完結,
把一樁樁的傷心舊事, 從頭細說,
你莫說你對不住我,
我也不說對不住你
——且牢牢記取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由此可見, 胡適對江秀東是有感情的。 第二年, 在胡母堅持下, 江秀東告別胡母到北京與胡適一起生活。 從此以後, 胡適夫妻生活在一起, 始終相愛, 至死不渝。
胡適對待傳統婚姻的態度和行為, 是許多反傳統的舊式文人所做不到的。 從這一點上看, 胡適骨子裡對中國傳統文化是尊重和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