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隔空喊話代表委員“像治酒駕那樣治理假貨”,
得到柳傳志、雷軍力挺,
引起廣泛討論。
其實目前針對制假售假迫切的正事是推動打假立法出臺,
而不是沖著個別企業開炮,
否則就有了代表“自己被動的乳酪”之嫌。
電商改變的是管道關係, 不是供需關係
2016年, 電商在社會零售總額的占比超過10%, 那麼問題來了:有多少假貨在那90%線下零售流通呢?
馬雲發文“像治酒駕那樣治理假貨”
近十年來, 電商高速發展, 改變了原本的價格體系, 讓資訊更對稱, 價格更透明, 推動賣方市場轉向了買方市場, 但從根本上看, 電商只是改變了管道關係, 並未改變供需關係。
沒有電商, 假冒偽劣就滅絕了?按照這個邏輯, 電商關掉就萬事大吉了。 事實上, 僅僅是電商打假, 只會導致假冒偽劣的管道溢出效應, 流竄到線下管道, 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要根除假貨必須從源頭“供”字上動大手術。
假冒商標迷人眼
“電商打假”治標不治本
電商打假, 更深層次想一下就是企業打假, 如果電商需要承擔打假職責,
高喊“電商打假”依舊是治標不治本:一方面, 企業不是執法主體, 沒有執法權, 最多只能將假貨下架, 將售假商家移交執法部門, 打假合法性和效果存疑;另一方面, 讓企業全面承擔打假職責會極大增加企業成本, 與國家為企業減負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馳。
當然並不是說企業沒有打假責任, 只是企業打假事倍功半, 效果不佳。 阿裡大資料顯示提供了4000多個制假售假的線索, 最後刑事追究的只有33例, 連1%都不到, 平均罰款不超過10萬元。
加大刑罰力度, 祛除制假售假毒瘤
酒駕涉及各個階層、數量龐大, 靠法律也治好了。 所以面對假貨難題, 目前最迫切的是推動“嘴打”向“法打”轉變, 儘快推動打假立法出臺, 制假售假獲利100萬罰200萬, 罰個傾家蕩產, 同時加大刑罰力度, 徹底祛除制假售假這顆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