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證券因資訊系統存在漏洞遭警示
安徽證監局表示,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業資訊安全保障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依據《證券期貨業資訊安全保障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決定對華安證券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並指出, 公司應嚴格落實資訊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 扎實做好資訊系統運維管理工作, 確保資訊安全。
華安證券因資訊系統存在漏洞遭警示
安徽證監局表示,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業資訊安全保障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依據《證券期貨業資訊安全保障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決定對華安證券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並指出, 公司應嚴格落實資訊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 扎實做好資訊系統運維管理工作, 確保資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