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記》裡魯迅寫過“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的話, 那麼, 人真的能吃嗎?
吃人的事還真不是沒有。 歷史上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
首先是天災人禍導致的大型饑荒, 只要能生存下去, 同類也會吃, 白居易也曾在詩中寫過, “是歲江南旱, 衢州人食人”。
更為可怕的是, 北宋末年亂世裡竟有人公開出售人肉, 想想看把你身上的肉一塊塊按照前胸後臀切下來放在砧板上大聲叫賣,
在這種極端情況下, 什麼道德禮教, 什麼“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都是不能吃的天邊浮雲。
還有一種情況就變態很多了。 有邪教認為食人肉可大補, 迷信此教的人想必吃了不少人肉人血, 還洋洋自得的以為自己能長命百歲, 估計幹得出這麼遭天譴事情的人活不了太久。
還有拿自己性命來爭強好勝的, 戰國時期有兩男子在酒館狹路相逢, 大眼瞪小眼, 氣氛劍拔弩張, 相約較量一番, 其中一個說, 喝酒怎能沒有下酒菜, “唰”從自己身上片了一塊肉下來送給對方吃, 對方其實心想大哥這肉這麼生你叫老子怎麼吃。
但是自己不割肉實在有損好男兒面子, 下不來台, 只好不甘示弱地也拔出了刀割下一塊自己的肉, 就這樣你來我往, 誰也不肯先停下手, 最後兩個傻帽酒館的酒沒怎麼喝肉沒怎麼吃, 倒是把自己搞死了。
當然更多的時候還是在戰爭期間, 把敵人烹熟用鹽醃了當做軍糧。 據野史記載, 某次戰亂結束後, 一個男子遇見當時的將軍, 向他跪拜, 問起原因, 答曰:我的父母妻子都在將軍腹中, 沒有墳墓。 我不朝你的肚子跪拜又去哪裡拜呢?實在讓人心酸不已。
萬幸的是, 我們生活在一個和平的國家,
但是我們也要銘記歷史, 要盡全力防止歷史悲劇重演。
中國歷史上有很多駭人聽聞的事情, 這些可能和你原本的認知完全不同, 就像《遇事當下不定論》中就提到了類似的很多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