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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對於身邊的人絕不縱容

文章配圖 康熙皇帝

《清史列傳》卷一記載, 康熙二十四年(1685)十二月, 順天府接到一樁旗人四舒、華善等與房山縣百姓爭奪煤窯的案子。

案情不複雜, 錯在旗人。 但是, 旗人後面的靠山卻很硬實, 是當時的康親王(愛新覺羅·傑書, ?-1697, 康熙族兄, 康熙初、中期將領, 曾平定耿精忠叛亂, 逐鄭經回臺灣)。

文章配圖 順天府

所以, 在順天府丞王維珍審案的公堂之上, 王府辦差的人根本就沒把順天府放在眼裡,

帶領一幫人大鬧公堂, 謾駡王府丞。

因為涉及天潢貴胄, 順天府不敢怠慢, 就把這事彙報給了康熙皇帝。

康熙指示立即把大鬧公堂的幾個旗人拘押了起來, 並批示:“四舒等挾制官司, 橫肆詬詈, 情殊可惡!再加嚴審治罪, 其主一併察議。 ”

辦事大臣另行彙報康熙, 這些人是康親王手下的人, 提醒皇帝可否高抬貴手。

康熙不吃這套, 說:“朕止論事之是非, 不論其為何人也。 ”我就事論事, 跟老百姓爭煤礦, 還大鬧公堂, 錯了就是錯了, 我管他是誰的人呢。

皇帝的話說到這分上, 執法部門立即“特事特辦”, 按照最高首長的指示開展“嚴打”。

在康熙的親自過問下, 這個案子重審, 四舒砍頭, 華善絞刑, 管理房山煤礦的官員有的降職, 有的罰款, 他們的靠山康親王則是因為放任手下不管, 被罰了俸祿。

文章配圖 康親王

康親王沒有管束好身邊人, 使其驕縱違法受到重典嚴處, 自己也受到了處分, 他應該會銘記終生。 而康熙皇帝並沒有因為康親王是自己身邊人而曲情庇護、姑息遷就, 確實是個頭腦清醒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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