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族殺桓莊:一個成語見證2400年前絳縣車廂城那場殺戮

族殺桓莊成語典源:《左傳·桓公二十三年》:“晉、桓莊之族偪, 獻公患之。 士蒍曰:‘去富子, 則群公子可謀也已。 ’公曰:‘爾試其事。 ’士蒍與群公子謀, 譖富子而去之。 ”

成語典義:晉獻公與士蒍謀殺桓、莊之群公子, 以消除晉公室公子之亂。 這可謂是一利, 但又引發一弊。 其弊就是晉獻公廢立同姓公族, 卻養大了異姓卿大夫。

西元前677年, 晉武公卒。 其子詭諸於第二年立, 是為晉獻公。 獻公親身經歷和目睹了,

曲沃桓叔反翼、莊伯伐翼、武公代翼的全過程, 他在想要根絕類似事件發生, 就得廢立公族, 族殺桓庒之群公子。 一天, 他召集謀臣士蒍, 對其說:晉國的桓叔、曲沃莊伯的家族, 勢力強大的足以威脅到晉公室, 使我惴惴不安, 怎麼辦?士蒍說:搞掉為群公子謀劃的富子, 剩下的事情就好辦了。 獻公說:你就為寡人辦好這件事情吧!士蒍奉獻公之命, 運用謀略, 在桓、莊群公子中, 製造事端和讒言, 使其彼此疑忌, 相互攻擊, 相互殘殺, 進行內耗, 以便坐收漁翁之利。 他在坐收漁翁之利、除掉富子的基礎上, 把群公子城聚到距絳邑較遠的車廂城(即今山西絳縣東南十裡之車廂城), 聚而殲之, 一舉誅殺了桓、莊群公子, 為獻公除掉了心腹之患,
他哪裡知道廢了同姓公族, 卻日後養大了異姓卿大夫, 埋下了“三家分晉”的種子。

據晉國史記載, 在晉獻公初期曾發生過一次:“盡殺群公子”的事件。 事件發生的背景是, 晉國長期:內亂, 西元前678年武后滅翼以“小泉”代“大宗”使分裂的晉國複歸統一, 武公死後,

獻公繼位, 首先使他觸痛的是過去公族爭立, 殊死殘殺的場景。 特別是他的先祖桓叔(成師)、莊伯(鮮)、武公(稱)三代在戰爭中, 連殺四君, (昭、孝、哀、小於)而逐一君(鄂)的慘景猶歷歷在目。 沉痛的教訓使他感到, 必須清除對自己君位有威脅的潛在勢力。 異姓之族雖有製造內亂, 甚至弑君的可能, 卻不能自立為君。 而最能威脅君權, 重演弑君奪位悲劇的便是自己的內族, 特別是在伐翼之後已成為顯族的叔侄兄弟們。 當時足智多謀的大夫士也為其出謀獻策, 曰“故晉之群公子多, 不誅, 亂且起”(《史記・晉世家》)。 “去富子, 則群公子可謀也”(《左傳・莊公二十四年》)。 於是開始實施圍殺群公子的密謀。 先是採取挑唆、離間的手段, 在驅逐“富於”(似指桓、莊族中有智謀者)殺“遊氏二子”(似指桓、莊族中血緣遠者)之後,
又將群公子“城聚而處之”, 即把他們安置在聚邑之城, 突然發兵, 一舉圍殲。 從而使晉獻公消除了隱患, 鞏固了統治地位。

圍殺群公子的“聚”城, 據史載和實地考證, 就是過去的車廂城, 現在的絳縣南城村。 “聚”,史家多詮釋為“晉邑之專名”,因其形似車廂,又名車廂城。《方輿紀要》明確記載:“聚,即今絳縣東南十裡之車廂城”。《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載:“車廂城,在山西絳縣東南十裡”。很多史家對此都有同樣論述。從實地來看,該城沿中條山北坡而建,南北長約2華里,東西長約1華里,東西兩溝夾裹;溝深約30余米。東西又有兩峰對峙,呈易守難攻之勢,可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現舊址尚留有古牆殘壁;東部有幾處“崗哨台”的遺跡。當年的屋殿雖不復存在,但古代的瓦礫、陶器隨處可見,有些還系新石器、唐堯、春秋早期的遺物,這說明“聚”城在圍殺群公子之前就早有邑或部落。遺址有一處深約10多米,面積為120多平方米的“天井院”,即是當年的牢獄。當地百姓自古以來就叫這塊地方為“牢窟垛”。據說“聚”城原系士故里,後人為其建築的紀念物雖毀,但村民尚保留著“士故里”的石匾。當年在此盡殺群公子,正是獻公聽取和採納了其寵臣士的建議。對在車廂城發生的這一歷史事件,從文獻到史家都一致認同。

“聚”,史家多詮釋為“晉邑之專名”,因其形似車廂,又名車廂城。《方輿紀要》明確記載:“聚,即今絳縣東南十裡之車廂城”。《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載:“車廂城,在山西絳縣東南十裡”。很多史家對此都有同樣論述。從實地來看,該城沿中條山北坡而建,南北長約2華里,東西長約1華里,東西兩溝夾裹;溝深約30余米。東西又有兩峰對峙,呈易守難攻之勢,可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現舊址尚留有古牆殘壁;東部有幾處“崗哨台”的遺跡。當年的屋殿雖不復存在,但古代的瓦礫、陶器隨處可見,有些還系新石器、唐堯、春秋早期的遺物,這說明“聚”城在圍殺群公子之前就早有邑或部落。遺址有一處深約10多米,面積為120多平方米的“天井院”,即是當年的牢獄。當地百姓自古以來就叫這塊地方為“牢窟垛”。據說“聚”城原系士故里,後人為其建築的紀念物雖毀,但村民尚保留著“士故里”的石匾。當年在此盡殺群公子,正是獻公聽取和採納了其寵臣士的建議。對在車廂城發生的這一歷史事件,從文獻到史家都一致認同。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