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殺桓莊成語典源:《左傳·桓公二十三年》:“晉、桓莊之族偪, 獻公患之。 士蒍曰:‘去富子, 則群公子可謀也已。 ’公曰:‘爾試其事。 ’士蒍與群公子謀, 譖富子而去之。 ”
成語典義:晉獻公與士蒍謀殺桓、莊之群公子, 以消除晉公室公子之亂。 這可謂是一利, 但又引發一弊。 其弊就是晉獻公廢立同姓公族, 卻養大了異姓卿大夫。
西元前677年, 晉武公卒。 其子詭諸於第二年立, 是為晉獻公。 獻公親身經歷和目睹了,
據晉國史記載, 在晉獻公初期曾發生過一次:“盡殺群公子”的事件。 事件發生的背景是, 晉國長期:內亂, 西元前678年武后滅翼以“小泉”代“大宗”使分裂的晉國複歸統一, 武公死後,
圍殺群公子的“聚”城, 據史載和實地考證, 就是過去的車廂城, 現在的絳縣南城村。 “聚”,史家多詮釋為“晉邑之專名”,因其形似車廂,又名車廂城。《方輿紀要》明確記載:“聚,即今絳縣東南十裡之車廂城”。《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載:“車廂城,在山西絳縣東南十裡”。很多史家對此都有同樣論述。從實地來看,該城沿中條山北坡而建,南北長約2華里,東西長約1華里,東西兩溝夾裹;溝深約30余米。東西又有兩峰對峙,呈易守難攻之勢,可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現舊址尚留有古牆殘壁;東部有幾處“崗哨台”的遺跡。當年的屋殿雖不復存在,但古代的瓦礫、陶器隨處可見,有些還系新石器、唐堯、春秋早期的遺物,這說明“聚”城在圍殺群公子之前就早有邑或部落。遺址有一處深約10多米,面積為120多平方米的“天井院”,即是當年的牢獄。當地百姓自古以來就叫這塊地方為“牢窟垛”。據說“聚”城原系士故里,後人為其建築的紀念物雖毀,但村民尚保留著“士故里”的石匾。當年在此盡殺群公子,正是獻公聽取和採納了其寵臣士的建議。對在車廂城發生的這一歷史事件,從文獻到史家都一致認同。
“聚”,史家多詮釋為“晉邑之專名”,因其形似車廂,又名車廂城。《方輿紀要》明確記載:“聚,即今絳縣東南十裡之車廂城”。《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載:“車廂城,在山西絳縣東南十裡”。很多史家對此都有同樣論述。從實地來看,該城沿中條山北坡而建,南北長約2華里,東西長約1華里,東西兩溝夾裹;溝深約30余米。東西又有兩峰對峙,呈易守難攻之勢,可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現舊址尚留有古牆殘壁;東部有幾處“崗哨台”的遺跡。當年的屋殿雖不復存在,但古代的瓦礫、陶器隨處可見,有些還系新石器、唐堯、春秋早期的遺物,這說明“聚”城在圍殺群公子之前就早有邑或部落。遺址有一處深約10多米,面積為120多平方米的“天井院”,即是當年的牢獄。當地百姓自古以來就叫這塊地方為“牢窟垛”。據說“聚”城原系士故里,後人為其建築的紀念物雖毀,但村民尚保留著“士故里”的石匾。當年在此盡殺群公子,正是獻公聽取和採納了其寵臣士的建議。對在車廂城發生的這一歷史事件,從文獻到史家都一致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