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的合理膳食指南 1.自妊娠第4個月起,
保證充足的能量 2.妊娠後期保持體重的正常增長 3.增加魚、肉、蛋、奶、海產品的攝入 妊娠是一個複雜的生理過程,
孕婦在妊娠期間需進行一系列生理調整,
以適應胎兒在體內的生長發育和本身的生理變化。
妊娠分為三期,
每三個月為一期。
懷孕頭三個月為第一期,
是胚胎發育的初期,
此時孕婦體重增長較慢,故所需營養與非孕時近似。
至第二期即第4個月起體重增長迅速,
母體開始貯存脂肪及部分蛋白質,
此時胎兒、胎盤、羊水、子宮、乳房、血容量等都迅速增長。
第二期增加體重約4-5千克,
第三期約增加5千克,
總體重增加約12千克。
為此,
在懷孕第四個月起必須增加能量和各種營養素,
以滿足合成代謝的需要。
我國推薦膳食營養素供給量中規定孕中期能量每日增加200千卡,
蛋白質4-6個月時增加25克,
鈣增加至1500毫克,
鐵增加至28毫克,
其他營養素如碘、鋅、維生素A、D、E、B1、B2、C等也相應增加。
膳食中應增加魚、肉、蛋等富含優質蛋白質的動物性食物,
含鈣豐富的奶類食物,
含無機鹽和維生素豐富的蔬菜、水果等。
蔬菜、水果還富含膳食纖維,
可促進腸蠕動,
防止孕婦便秘。
孕婦應以正常妊娠體重增長的規律合理調整膳食,
並要做有益的體力活動。
孕期營養低下使孕婦機體組織器官增長緩慢,
營養物質貯存不良,
胎兒的生長發育延緩,
早產兒發生率增高。
但孕婦體重增長過度、營養過剩對母親和胎兒也不利,
一則易出現巨大兒,
增加難產的危險性;二則孕婦體內可能有大量水貯留和易發生糖尿病、慢性高血壓及妊娠高血壓綜合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