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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伴們,尼勒克“十佳農家樂”、“十大特色美食”評選活動開始啦,一起參與吧!

各鄉(鎮)場黨委、政府(管委):

為進一步提升尼勒克縣農家樂服務品質和挖掘特色美食文化, 加快發展農家樂休閒旅遊業, 培育和打造特色美食品牌, 促進旅遊、文化、餐飲業的綜合發展, 提升尼勒克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縣旅遊局舉辦尼勒克縣“十佳農家樂”、“ 十大特色美食”評選活動。

一、活動宗旨

打造尼勒克縣農家樂和特色美食品牌, 展示尼勒克縣優秀的飲食文化, 以評選“十佳農家樂”、“ 十大特色美食”為平臺, 大力促進餐飲業的交流, 提升行業的整體素質, 促進旅遊業和餐飲業的健康發展, 展現“甜蜜多彩宜居”尼勒克的城市魅力。

二、活動主題

風味農家 美食留香

三、活動範圍

本次評選活動本著廣泛性、大眾性、民俗性、特色性的原則, 廣泛徵集和發掘城鄉具有獨特傳統技藝的美食。 全縣各餐飲單位或個人, 符合參評條件均可申報。

四、評選方式

按照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 採取由製作人申報, 鄉(鎮)場推薦, 評選活動辦公室初審, 專家評審方法進行。 成立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 採取實地考察與集中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選。

五、評選時間及步驟

1、

2、

3、初審(6月15日前):承辦單位對申報參評農家樂、特色美食, 按評定標準進行初審, 初審結果於6月20日前上報專家評定組。

4、專家評審(6月28日前):對入選農家樂、特色美食進行集中評審, 評審出“十佳農家樂”“ 十大特色美食”。

六、“十大特色美食”參評條件及評選標準

(一)參評條件

1、具有鮮明特色, 能體現尼勒克縣特有的美食文化和地域特徵, 符合餐飲消費飲食習慣。

2、主要原料為本地生產, 具有一定的歷史傳承。

3、製作工藝標準化, 品質優良、穩定, 價格適中。 其中, 菜品要色、香、味、形俱佳, 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4、銷售量大, 市場佔有率較高, 或在民間流傳廣泛, 且具有較好的市場開發前景。

5、選料充分體現原生態、綠色有機、健康養生, 不使用國家禁用的動、植物和化學添加材料。

(二)評選標準

按味感、質感、觀感、營養衛生、食品安全及地域特色和文化內涵六大部分計分, 滿分為100分。

1、味感(30分)

調味適當、口味鮮美純正, 符合成品本身應具有的鹹、甜、鮮、香等口味特點。

2、質感(20分)

選料精細, 用料配比準確, 工藝規範, 火候得當, 質感鮮明, 符合成品本身應具有的軟、酥、脆、滑、松、糯、爽等特點。

3、觀感(15分)

形態優美自然, 層次清晰, 花紋細膩均勻, 規格一致, 色澤自然, 裝盤美觀。

4、營養衛生(15分)

成品中不允許有異物, 營養搭配合理, 講究餐具、盤飾清潔衛生。

5、食品安全(5分)

無食品安全事故, 無重大消費者投訴和消費糾紛。 產品生產符合國家品質、安全、環保標準。

6、地域特色和文化內涵(15分)

參評品種以尼勒克縣地產原料為主, 體現尼勒克縣的本地飲食文化特色, 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內涵, 在全縣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

七、“十佳農家樂”參評條件及評選標準

(一)參評條件

採取自願申請原則,

自行向承辦單位遞交申請材料。 申請檔應包括:“十佳農家樂”申請表、營業執照影本、衛生許可證影本、廚房工作人員及餐廳服務人員健康證影本等。

(二)評選標準

“十佳農家樂”的評選採用綜合評分的方法進行, 滿分為100分。

設置評選項目分別是:經營場地30分, 接待設施20分, 安全管理20分, 環境衛生10分, 服務品質10分, 特色項目10分。

按以上項目綜合評定, 前十名入選“十佳農家樂”。

八、其他事項

1、凡獲評“十佳農家樂”“ 十大特色美食”的農家樂或個人, 由承辦單位頒發牌匾、證書, 並在電視、網路等媒體進行推介。

2、對參評的“十佳農家樂”“ 十大特色美食”編印宣傳冊, 廣泛宣傳, 提高尼勒克縣美食知名度和影響力。

3、對評選活動組織有力的鄉(鎮)場, 縣旅發委辦公室將予以通報表揚。

九、聯繫方式

連絡人:彭 慧(13519981007)

邱 晨(15352757528)

郭呂霞(15299044631)

縣旅遊局聯繫方式:0999-4626121

附件1:尼勒克縣 “ 十大特色美食”評選活動報名表

附件2:尼勒克縣“十佳農家樂”評選活動報名表

供稿:尼勒克縣旅遊局

供稿:尼勒克縣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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