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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捐款不能變成一筆糊塗賬

6月2日, 京東集團創始人兼CEO劉強東宣佈向母校中國人民大學捐款3億元。 5月20日, 浙江大學120周年校慶校方已獲捐超過10億元。 近年來, 企業家馬雲、雷軍、史玉柱等為母校豪擲千萬甚至上億元已不是新鮮事, 高校捐贈不斷創下歷史新高。

這樣的新聞見得多了, 不禁讓人產生疑問:企業家們為何對捐贈母校情有獨鍾?其實, 企業家功成名就之後回饋母校, 無可厚非且值得稱道。 不少富豪, 也確實對教育行業很有感情。 比如, 當年馬雲參加了三次高考才考上杭州師範大學英語專業, 畢業後又在杭州電子工學院當了7年英語老師。

因此, 他向母校捐贈1億元人民幣, 並設立“杭州師範大學馬雲教育基金”的行為確乎出自真心。

不過轟轟烈烈的捐贈場景背後, 也不是沒有值得商榷之處。 目前, 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 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 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 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條規定表明, 企業開展公益捐贈行為將享受到更大的稅收優惠。

當然, 我們不能武斷地認定企業家們回饋母校就是為了享受稅收優惠。 但是, 目前中國大學校友捐贈總額、校友個人捐贈金額、單筆捐贈金額、校友捐贈率等多項紀錄屢創新高的現象仍然值得關注。

有沒有部分企業利用國家政策渾水摸魚, 以致捐贈高校的動機不純?在問題沒有發生前, 設立預警機制、杜絕隱患, 應是上上之策。

而巨額捐款的去向, 更不能成為一筆糊塗賬。 一般來說, 捐贈人都會通過協定指定用途。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 不少名人校友捐款的過程和儀式往往得到媒體大肆宣傳, 後續消息則鮮有人知。 事實上, 高校捐款的透明化也有助於對捐款者的監督。 近年來, 大額捐款往往以分期支付的方式進行。 若熱鬧過後, 捐款者不能如期支付後期費用, 也應該給公眾一個交代。

校友對母校的情感, 不應該受到質疑。 企業家們熱心公益, 理應受到社會的肯定。 但涉及到大額資金流動,

更應建立起成熟的捐款體系。 一切按照法律法規辦事, 最終受益的就不僅是捐款企業和受捐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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