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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撞死老人逃逸 交警24小時內破案

揚子晚報網6月5日訊年逾七旬的老人在路上騎自行車時, 遭遇飛來橫禍, 一輛摩托車將他撞倒後揚長而去。 6月5日, 徐州交警部門通報了一起事故, 交警部門根據事發地附近監控拍下的車牌後, 幾經輾轉, 終於查到了肇事者, 並將其抓獲。

6月1日晚9時許, 徐州交警泉山大隊事故民警接到110指令, 在市區明珠路與紡織東路交叉口往東50米處, 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摩托車撞倒一位老人後逃逸, 老人重傷昏迷, 已被送往醫院, 而摩托車駕駛員在發生事故後則選擇逃逸。 交警經過現場勘查、固定證據後, 到醫院詢問傷者, 而此時老人已經住進ICU, 據醫生講老人傷勢過重, 加上年紀太大, 已經病危隨時可能死亡。

交警調查發現, 事故現場只有一灘血跡和一輛老人的自行車, 民警走訪只瞭解到是一輛摩托車撞的, 並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民警調閱了監控錄影發現,

事故地點並不在監控範圍內, 因為案件重大, 泉山交警成立了偵破此案的專案小組。 通過大量調閱周邊監控錄影, 民警終於找到了肇事車輛, 而且從監控中可以清楚看到這輛摩托車的車牌號。 本以為肇事司機肯定跑不了了, 但民警通過電話聯繫到車主時, 車主告訴民警這輛摩托車在十年前就轉手賣給朋友了, 交警又聯繫到其朋友, 朋友也早把摩托車轉手, 買家也不認識, 只留下收據。

摩托車幾經轉手, 警方確定不了所有人是誰, 該條線索也就要斷了。 專案組只能一面繼續順著車牌號追查, 一面繼續查閱監控錄影。 功夫不負有心人, 民警終於從一處監控中得到了有價值線索, 很快鎖定了肇事駕駛員。 6月2日晚8時許,

嫌疑人徐某在市區某社區樓下被民警抓獲, 徐某對其肇事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 不幸的是, 6月3日上午醫院傳來了消息, 老人因傷情過重, 最終仍然搶救無效死亡。

民警表示,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 不僅延緩對傷者的救助, 影響事故後期處理、賠付, 也違背了相關法律。 根據相關規定, 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 尚不構成犯罪的, 駕證記滿12分, 罰款1000-2000元, 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而如果發生重大事故,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編輯: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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