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歷史上, 作為兩宮皇太后之一的東太后慈安是與西太后慈禧一樣舉足輕重的人物, 咸豐二年(1852年)被選秀入宮, 初封貞嬪,
咸豐十一年(1861年), 咸豐帝崩逝後, 與孝欽顯皇后兩宮並尊, 稱母后皇太后, 又稱東太后, 上徽號曰慈安皇太后, 地位在慈禧之上。 後聯同恭親王奕欣發動辛酉政變, 誅除顧命八大臣。 同治帝即位後, 首度垂簾聽政。
傳說咸豐帝留給慈安一封密詔, 要她必要時處死慈禧, 慈安在慈禧的哄騙下焚毀了密詔,
對慈安太后暴卒的具體原因至今還存在著爭議, 除中毒之說外, 還有自殺、自然死亡等說。 “自殺”說來自《清稗類鈔》, 書中說:“或曰:孝欽實證以賄賣囑託, 干預朝政, 語頗激。 孝貞不能容, 又以木訥不能與之辯。 大恚, 吞鼻煙壺自盡。 ”《清朝野史大觀》裡又用“或曰慈禧命太醫以不對症之藥致死亡”來說明慈安為用“錯藥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