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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歷史上的三妻四妾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三妻四妾, 指的是古代妻妾眾多的意思。 雖然說得如此, 其實, 三妻四妾還是有一定來歷的。 如《莊子》記載:“靈公有妻三人, 同濫而浴”。 根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記載, 漢人除了“嫡妻”外還有“偏妻”、“下妻”、“禦婢”等, 可見“三妻四妾”的習俗由來已久, 《陔余叢考》考證:“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 皆妾之稱也。 ”

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 並不僅僅局限于正妻。 在人類學的概念上, 一夫一妻制並不包含一般所謂"一夫一妻多妾制", 這兩者其實是分屬不同範疇的語言, 前者的"一妻"僅指女性配偶的惟一性, 而一般所謂"一夫一妻多妾制"屬於人類學概念上的"一夫多妻制"。

按照古代禮法, 髮妻持家, 平妻在旁輔佐, 偏妾則要盡心伺候夫君與三房夫人。 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 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享受歡樂和傳宗接代。 這種所謂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古代社會的一種婚姻制度。

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 同是喪偶, 男子再娶為續弦, 女子再嫁是失節。 男尊女卑, 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 是社會制度的結果, 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 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 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根據有關史料記載, 所謂三妻, 是指春秋時期, 齊國君主得一段佳話, 傳說當年齊國君主立後不決, 乃至朝野上下議論紛紛, 後來君主戲言稱立後三人, 而事未成則卒, 乃至史官未知其意, 故稱三妻。 中國古代的妻妾制度, 堪稱世界奇觀。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妻妾制度提出了異議。 《易經》言:“二女同居, 其志不相得, 曰革。 ”然而, 遠見卓識其實, 不論是三妻也好, 四妾也罷, 在古代男權的社會中, 無疑都是男人泄欲的工具和床上的玩物, 無疑都是在男人迫害下的一個群體, 地位低下, 生活悲慘, 只不過三妻的境遇要比四妾好那麼一點罷了。 當然, 也有不少人家, 妻子的境遇是不如姬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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