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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挖人”是科學進步的環境條件

世界上的一流高校, 大量的師資是從別的學校“挖來的”。 既然要求高校辦成一流, 那麼隱含的前提就是:1)從“挖人”方看, 現在不是一流, 解決辦法首選的就是師資力量的升級。 這就要從外單位“挖人”。 2)從被挖者看, 被挖到一流高校, 既是對自身學術水準的肯定, 也是進一步開拓的機會, 盼望者“被挖走”。

客觀的看, 這是學者和高校間的蜜月期。 出現這個現象, 就宏觀上看是好事, 是我國高校管理在辦學思想上的進步。

現在, 一片聲的聲討, 有何依據呢?無非是損害了被挖單位的利益;以及在本校出現“不平等”待遇。

長期以來, 在我國, 學者的學術水準是被“工作單位”這個標籤所定義的。 同一個學者, 如果在中科院工作, 就是高水準;如在普通高校工作, 就是一般般;如果在名不見經轉的單位, 就是沒有水準。 因此, 同一篇研究論文, 用中科院名義發表, 很容易通過評審;用普通高校名義發表, 也說得過去。 如用雜牌單位發表, 就可能被看成是民科。 在基礎科學理論論題, 或是所謂的高端論文方面看, 這個問題是極為突出的。

因此, 一個普通高校的學者進行基礎性學術研究所面對的環境是極為艱難的。 而另一方面, 以畢業生為主要管道進人時, 一流高校的師資來源與普通高校的師資來源沒有本質區別, 大量的平庸者進入一流高校, 而少數的優秀人才流落到不起眼的高校。

如果此類優秀人才不能進入一流高校, 在“學術水準”=“工作單位”這個事實下, 在推動學術進步意義上, 也就有很大的概率被費了。 這是宏觀上的基本局面, 從而一流高校“挖人”是對推動學術進步而主動擔當行為(儘管高校“挖人”的動機可能是為了其它利益)。

與引進掛名院士相比, 這就是進步。

但是, “挖人”的標準以“千人”, “長江”為導向, 或是以“高水準論文”為導向, 卻是另一回事了。 一般而言, 被挖者此後承擔高壓(高期望), 就個人學術上而言, 基本上是災難性的;但就個人利益上而言, 是優先性的選擇。 這首先就引起本校現有師資的不滿。 其此, 被挖單位已經把此人立為“標杆”, 馬上就被挖走了,

不平之氣當然的很大。

所以, “挖人”單位的利益標準和“被挖”單位的利益就出現了衝突。 這個“挖人”模式的標籤是:“名頭”=“學術水準”。

但是, 此類媒體熱衷於報導的“挖人”並不是高校人才爭奪的重點。

在我國, 長期存在的單位間“挖人”模式部分的是出於學術原因。 對於這類“挖人”模式, 雙方都是平淡對待的。 在一流學科建設的期盼下, 我們看到的是此類“挖人”現象越來越普遍。 但是, 這類普遍性出現在一般高校。

從而, 客觀上, 一流高校就難受了, 在“學術水準”=“工作單位”這個標籤下, 人員難於流出, 從而在引進人才問題上困難很大, 使用“名頭”=“學術水準”這個標籤就是最簡單的選擇。 然而, 引起本校原有人才的不滿。

由此可以有結論:一流高校的“名頭”=“學術水準”模式的“挖人”難於產生正面的積極效果;而普通高校的“挖人”也難於挖到高水準的學者。

這樣, “挖人”在歷經幾年的熱以後, 也就會自然的停止。

這個過程將達成結論:“學術水準”不等於“工作單位”;“名頭”不等於“學術水準”。 從而, 導向學術水準評價標準的實質性變化。

此後就是, 以學術水準, 或強化學科學術力量, 為導向的“挖人”。 我認為, 幾年後將普遍出現的這類“挖人”就是創造科學進步的環境條件。

在這層意義上, 目前的“挖人”就是打開大門的粗暴行為。 也因此而被普遍的抨擊。

然而, 打開這個大門的社會進步意義是應該給予肯定的。 一流高校必須集群一流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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