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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思琦:“以暴制暴”不是反抗校園暴力的良策

7日杭州某培訓班, 姚先生3歲的兒子被同學媽媽攔下, 據監控, 同學媽媽拉著孩子的手, 朝姚先生的兒子頭上打了兩下, 說“要打回去”。 老師稱, 可能因遊戲時, 姚先生的兒子朝同學頭上踢了兩腳, 正好被同學媽媽看到。 (6月11日《都市快報》)

對於孩子被欺負, 家長教育孩子要“打回去”的做法, 網友看法不一。 相當一部分網友認為, 當前校園欺淩現象多發, 對“校霸”就該零容忍, 否則會引發更多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孩子母親過於敏感, 孩子之間的打鬧實屬正常, 且這種教育方式欠妥, 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而且會對雙方孩子的成長帶來不利影響。

筆者認為, 這位媽媽的心情可以理解, 為人父母, 怎麼可能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被欺負而無動於衷?一時激動之下採取過激行為也在情理之中。 但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來避免孩子受到欺負, 卻並非良策。

首先, 這一事件的發生, 培訓班老師難辭其咎。 家長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培訓班, 培訓班老師就有責任和義務對孩子進行一個很好的管控。 當姚先生的兒子踢另一位小朋友時, 老師沒有進行及時的制止與批評教育, 才使得孩子家長如此不滿, 甚至自己出手“管教”。

其次, 這一事件也暴露了雙方家長教育上的不足。 一方面, 姚先生明知兒子“熱情”好動, 卻並未對孩子進行及時有效的教育,

而是不以為意放任其發展。 家長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在孩子性情的養成與品格的塑造中, 家長擔負著最為重要的責任。 “勿以惡小而為之”, 或許在成年人看來, 小孩子之間的打打鬧鬧十分正常無傷大雅, 然而他們往往會忽視了小孩子容易分不清輕重, 極有可能會給其他孩子帶來一定傷害, 而且如果缺乏家長正確的引導, 孩子養成與同學動手的習慣, 長此以往, 極有可能滋生出校園暴力, 可以說是後患無窮。 另一方面, 另一位母親教育孩子要“打回去”的做法也未免有“以暴制暴”之嫌。 在面對孩子被欺負時, 家長第一時間應做的, 應該是關心孩子是否受到傷害、產生陰影, 而不是報復反擊。 暴力, 永遠是解決問題中最愚蠢的辦法。

想要避免此類現象的再度發生, 需要學校與老師負起責任來。 校園欺淩現象易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 老師一旦發現苗頭時就務必要將此類現象扼殺在萌芽狀態, 以免釀成更嚴重後果。 而當校園暴力現象發生, 更不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必須對實施暴力欺淩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與跟蹤觀察。 同時要注意做好被欺淩學生的心理輔導, 以免給他們造成更嚴重的心理陰影, 不利於他們成長。

除了學校的有力監管, 家長的教育也不可忽視。 正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不可因為孩子年齡尚小不懂事就忽略了對孩子的教育。 孩子的優良品德與良好習慣的養成絕非一朝一夕的事,

必須重視對孩子的日常教育, 告訴他們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與小朋友玩耍可以, 但要注意分寸, 不能不經意間傷害到小朋友。 同時家長也應以身作則, 面對問題時既不能依靠暴力手段來解決, 也不能忍氣吞聲隱忍不發, 而是要教育孩子懂得尋求幫助, 通過更恰當的方式來保護自己。

同時, 孩子也要學會在日常生活中保護自己, 當自己受到傷害時, 知道如何通過尋求老師、家長的幫助以及法律武器, 來使自己免受傷害。

校園欺淩是對孩子身心健康都有著極大損害的惡劣事件, 但“以暴制暴”絕非是反抗校園暴力的良策。 為了保證孩子不成為欺淩事件的受害者, 還需要我們多方共同發力, 為孩子撐起一片健康成長的藍天。

稿源:湖北日報網

作者:劉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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