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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不為人知的一種酷刑,滿清十大酷刑也不及它

滿清的十大酷刑是出了名的殘忍, 用各種毛骨悚然的手段折磨人致死, 讓受刑之人只求速死。 那麼你知道古時候如何懲罰女性罪犯呢?騎木驢、浸豬籠是我們比較熟悉的酷刑, 這些常被用於懲罰不貞潔的女子。

而我們今天要介紹的一種刑罰叫做墪鎖刑, 可能大家比較陌生。 這種刑罰並不在人們熟知的滿清十大酷刑之內, 不是專門用於懲罰女性的, 也沒有那麼多花樣的行刑手法, 但確是一種非常折磨人的刑罰。

墪鎖刑, 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把人鎖起來的一種刑罰。 刑具是一個只能容納一人的箱子, 把人塞進去以後就動彈不得, 直到死去, 箱子外面留有洞口, 將人的頭和手伸出來露在外面。 這種刑罰之所以折磨人是因為受刑之人最後會因為血液不流通而死, 這個過程相當漫長難熬。

這種刑罰一開始產生於外蒙古, 大多數是用來懲罰犯錯誤的宮女的, 後來流傳進了清朝。 流行於外蒙的原因也很簡單, 這種刑具簡單易攜帶, 對於遊牧民族來說很是方便, 一人就可帶動一套刑具。 他們四處游走居無定所, 想要懲罰罪犯也沒有固定的監獄, 因此, 這種刑具就充當了監獄的功能, 將罪犯縮進去走到哪帶到哪。 而且在他們缺乏資源的情況下, 這種刑具也是防止犯人越獄的最好方法, 他們沒有拿磚瓦蓋房子的習慣, 蒙古包很容易就可以讓人逃出去, 而這種箱子無需銅牆鐵壁罪犯也沒辦法逃脫。 想出這種辦法的人該是多麼殘忍。

監獄尚且能夠自由活動, 被關進這種箱子就只能在極度痛苦中被折磨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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