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記者從省殘聯獲悉, 2017年至2020年, 省殘聯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 向社會公開招標, 採購聽障、肢體、智力和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服務, 為0至6歲殘疾兒童提供搶救性康復服務。
據悉, 承接政府購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的主體, 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 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 依法在工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
承接主體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中標的承接主體可以享受相應的補貼。 聽障兒童康復訓練服務在0至6歲期間只享受一個年度的救助補貼, 其他三個類別的殘障兒童按年度可連續享受救助補貼。 上述四類殘障兒童每年訓練時間均為10個月, 康復訓練補貼為年人均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