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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的特殊訓誡:重用不喝酒的人

導語:元朝時, 蒙古人認為國家大事只有三件 “日爭戰、日搜狩、日宴饗(xiang 三聲)”。 意思是國家除打仗、圍獵、飲宴這三件, 其他的都不算什麼重要的事情。

戰爭不是每天都會發生的, 圍獵也需要合適的季節才行, 如此一來, 只剩每天朝會後的宴飲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宮廷大宴, 參加宴會的人要穿相同顏色的 “質孫服”, 所以這種宴會又叫 “質孫宴”。 波斯語中把 “質孫” 叫做 “詐馬” , 所以凡大型隆重的宴會又叫做 “詐馬宴”, 宴會時間一般都是從上午喝到日暮。

大宴會的第一項內容, 是由蒙古大臣高聲誦讀 “大劄撒”。 “大劄撒”是成吉思汗頒佈的法令, 有國家法律規定, 也有成吉思汗的訓言;它把治國、齊家和律己聯繫在一起, 作為蒙古人的道德標準。 蒙古軍隊吃苦耐勞、行動迅速和服從指揮, 從而戰無不勝, 這也離不開 “大劄撒” 的約束。

蒙古人向來有醉酒的習慣, 不少人因此傷伸害命。 對此, 成吉思汗下了具體的訓誡:

酒醉的人, 就成了瞎子, 他什麼都看不到;他也成了聾子, 什麼都聽不到;他還成了啞巴, 跟他說話, 他也不能回答。 喝酒既沒什麼好處, 也不會增加智慧和勇敢, 更不會產生善行和美德。 國君嗜酒則不能主持大事,

官員嗜酒則不能掌管下屬和軍隊, 衛士嗜酒則必將遭受嚴懲。 。 。 。 。 。

但是, 酒對蒙古人來說又是不可缺少的, 自然不能用法律來禁止飲酒。 所以, 只規定了一個人每月可飽飲三次。 因為成吉思汗認為, 喝醉超過三次的人, 他日常行為中必定會犯過錯。 每月喝醉兩次才比較好, 喝醉一次就值得嘉獎了。 如果一個人他根本不喝酒, 那就再好不過了, 他一定是個非常可靠的人。

讓粗獷豪放的蒙古人少喝酒或者不喝酒, 本身就是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更別提找到根本不喝酒的人了。 所以, 成吉思汗下令, 只要找到根本不喝酒的蒙古人, 就一定重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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