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古代審案的故事, 從一個普通的事件中, 看出一個審案者的心思慎密、靈活。
古時候有兩個人, 一個是挑鹽的;另一個是挑柴的,
雍州刺史李惠,
讓這二個爭執的人出去後,
向州府的主簿說:“就以這張羊皮,
你能拷問出它的主人嗎?”下屬無一人能應。
李惠讓人把羊皮放到席上,
有一根木杖擊打它,
一會,
見有少許鹽屑掉落出來,
於是說:“現在該知道羊皮是誰的了。
”叫兩個爭執的人來看
,
於是挑柴的人跪地認罪。
原文:人有負鹽負薪者, 同釋重擔息樹陰。 二人將行, 爭一羊皮, 各言藉背之物。 惠遣爭者出, 顧州紀綱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鹹無答者。 惠令人置羊皮席上, 以杖擊之, 見少鹽屑, 曰:“得其實矣。 ”使爭者視之, 負薪者乃伏而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