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環保部:去年核電廠運行對公眾造成的輻射劑量遠低於國家限值)
環境保護部6月5日發佈的《2016中國環境狀況公報》由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海洋局等主管部門共同編制完成, 是反映中國2016年環境狀況的公開年度報告。 公報指出, 2016年, 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環境電離輻射
2016年, 全國環境電離輻射水準處於本底漲落範圍內。 即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和累積劑量處於當地天然本底漲落範圍內。 空氣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準, 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及重點湖泊(水庫)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準, 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及地下飲用水中總 和總 活度濃度低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規定的指導值。
運行核電基地周圍環境電離輻射
運行核電基地周圍未監測到因核電廠運行引起的即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異常。 陽江核電基地、紅沿河核電基地、福清核電基地、防城港核電基地和昌江核電基地周圍空氣、水、土壤、生物等環境介質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均未見異常, 秦山核電基地和田灣核電基地周圍個別氣溶膠樣品中檢出微量的鈷-60等人工放射性核素,
民用研究堆周圍環境電離輻射
清華大學核能與新能源技術研究院和深圳大學微堆等設施周圍環境 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 氣溶膠、沉降物、水和土壤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和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周圍部分環境介質中檢出微量的鈷-60和碘-131等人工放射性核素, 評估結果表明, 對公眾造成的輻射劑量遠低於國家規定的劑量限值。
核燃料迴圈設施和廢物處置設施周圍環境電離輻射
中核蘭州鈾濃縮有限公司、中核陝西鈾濃縮有限公司、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和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等核燃料迴圈設施, 以及西北低中放固體廢物處置場和廣東低中放固體廢物北龍處置場周圍環境 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處於當地天然本底漲落範圍內, 環境介質中與上述企業活動相關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鈾礦冶周圍環境電離輻射
鈾礦冶設施周圍輻射環境品質總體穩定。 周圍環境 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空氣中氡活度濃度、氣溶膠中總 活度濃度、地表水中總鈾和鐳-226濃度與歷年處於同一水準,
電磁輻射
2016年, 省會城市環境電磁輻射水準遠低於《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12 V/m(頻率範圍為30~3000 MHz)。 監測的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移動通信基站天線周圍環境敏感點的電磁輻射水準、輸電線和變電站周圍環境敏感點工頻電場強度和磁感應強度低於《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原標題:去年我國環境輻射水準處於本底漲落範圍內——環保部發佈《2016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