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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微腐敗”要從“微”處入手

3月14日, 四川省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王雁飛深入成都天府新區、新津縣, 調研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 王雁飛強調:“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 推進全面從嚴治党向基層延伸, 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

權力產生腐敗, 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 再引申一下, “微權力”產生“微腐敗”。 一些基層黨員幹部利用手中的“微權力”, 或貪污受賄, 或巧取豪奪, 或吃拿卡要, 這些行為就是“微腐敗”, 是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查處的“小官巨貪”、基層窩案、串案等無不警示我們,

“微腐敗”雖微, 若不及時治理, 就會成為損害群眾利益、損害黨的形象的“大禍害”。 四川省紀委領導聚焦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顯示了其治理“微腐敗”的決心。 千里之行, 始於足下, 治理“微腐敗”還得從“微”處入手。

從加強反“微腐敗”教育方面入手, 讓基層黨員幹部從思想上“不想腐”。 “且夫天地之間, 物各有主, 苟非吾之所有, 雖一毫而莫取”, 蘇東坡所說的乃是古代為官為士者的廉潔品德;“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優良傳統。 各級黨組織應當以思想引領為重要抓手, 結合基層實際, 創新教育學習宣傳形式, 加強反“微腐敗”教育, 引導基層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廉潔意識, 增強自律能力,

築牢拒腐防變的防線, 自覺杜絕任何形式的“微腐敗”。

從搞好“微權力”制衡方面入手, 讓基層黨員幹部在行為上“不能腐”。 “微權力”雖小, 卻關乎國計民生, 這些“微權力”倘若運用得當、落實得力,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就能得到很好的貫徹, 群眾的利益就能得到很好保障;而如果缺少規範和制衡, “微權力”就可能會任性妄為, 從而產生大量“微腐敗”。 所以, 應當適度分解基層幹部的權力, 尤其是基層組織中“一把手”的權力, 防止權力過於集中, 要切實貫徹好民主集中制, 建立和完善基層權力運用公開制度, 防止基層幹部超範圍運用權力, 促進權力規範運用。

從加大對“微腐敗”的監督查處力度方面入手, 讓基層黨員幹部于心理上“不敢腐”。

基層紀檢部門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把監督觸角伸向基層一線, 應當加強基層一線執紀力量, 建立適應基層的靈活辦案機制, 查實“微腐敗”違規案件, 加大懲治力度, 提高紀檢懲治的威懾力。 總之, 只有從“微”處入手, 讓基層黨員幹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才能有效治理基層“微腐敗”, 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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