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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甯縣撥付普通高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資金36.05萬元

本網訊 近日, 昌寧縣下撥2017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補助資金35.06萬元, 1002名貧困學子受補助。

據悉, 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 按照“中央政策引導、地方統籌實施”的原則, 國家實施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實施免學費補助政策。 2017年春季學期, 昌甯縣共有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002人, 共撥付資金35.06萬元。 其中:一中578人, 撥付資金22.14萬元;二中335人, 撥付資金10.21萬元;柯街中學89人,

撥付資金2.71萬元。

教育局將督促學校及時清退向學生收取的學雜費, 加強對免學費補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嚴禁學校虛列虛支、虛報冒領和擠佔挪用, 對學校虛報學生人數、騙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並追究相關學校領導的責任。 (李光麗 輝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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