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旗下日本電子產品生產商夏普上週五圍繞北美市場液晶電視銷售的品牌使用權問題, 在美國加州法院對中國海信集團提起訴訟。
夏普此前將北美市場5年的電視品牌使用權授予海信, 本次以海信銷售低品質產品損害夏普信譽等為由, 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品牌, 並至少賠償1億美元。 海信電器方面則堅決否認夏普公司的指控, 稱使用夏普品牌銷售的電視機是優質的。
夏普和海信電器在2015年簽署了一份協議, 授權海信電器在美國使用夏普品牌銷售電視機至2020年。 當時夏普正身陷財務困境, 靠出售資產籌措資金。
據瞭解, 海信在收購夏普北美電視品牌五年權後, 2016年1月, 接手墨西哥工廠, 緊接著就斥資3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97億元)用於產能升級和員工激勵, 在接手後短短幾個月的運作中, 工廠生產效力翻了一番, 墨西哥工廠成為了海信海外最大生產中樞。
但海信和夏普的蜜月期隨著富士康的強勢進入, 而迅速結束。 夏普被鴻海精密收購後, 戴正吳接任夏普社長, 開始轉變策略、積極擴展海外市場。 夏普在鴻海的指示下曾向海信方面提出希望回購“夏普”品牌使用權。 要想實現夏普這一品牌的復興, 富士康需要拿回夏普在過去幾年為了籌集現金而出售的權利。 郭台銘選擇讓自己的得力助手戴正吳負責夏普的運營。 2016年12月, 戴正吳拿回了夏普在歐洲的品牌使用權, 方法是直接收購了此前取得這一授權的公司。
富士康想如法炮製, 拿下海信。 不過海信集團表示, 並沒有意願接受夏普的想法。 報導引述海信集團高層談話指出, 夏普品牌對於海信來說非常重要,
夏普收購歐洲 UMC(Universal Media Corporation)集團的多數股權, UMC集團是歐洲市場的電視品牌授權商, UMC 成為夏普旗下公司, 借此夏普可重新進入歐洲電視業務, 重新取得在歐洲電視品牌的主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