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汽車>正文

交通最新規定,闖綠燈也要罰款嗎?

報導最新資訊丨整理最新汽車狀況 圖:四哥丨文編輯:四妹妹

大家好, 我是今天的汽車報導員:打車秘笈, 在這裡你能看到最新的汽車動態, 各品牌汽車的動態, 大家喜歡可以點擊關注, 持續收看!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 綠燈表示准許通行, 黃燈表示警示。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方向指示指示燈(箭頭信號燈)、車道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在十字路口, 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

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察”。 紅綠燈是國際統一的交通信號燈。 紅燈是停止信號, 綠燈是通行信號。 交叉路口, 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彙集在這兒, 有的要直行, 有的要拐彎, 到底讓誰先走, 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 紅燈亮, 禁止直行或左轉彎, 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 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 准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 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 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 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沒錯, 隨著新的交規的實施, 綠燈亮時盲目通過也將被記3分罰款200元, 我們在這裡將這個行為成為“闖綠燈”。

因為目前我國城市路面壓力在不斷上升, 為了緩解交叉路口的通行壓力, 針對於某些情況, 綠燈亮時也是禁止行駛的, 那現在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路口中央出現黃色格線

“黃色格線”其實是通俗的叫法, 正確的名稱應該是網狀線, 因為是使用了黃色油漆來施劃, 就成了大家常說的“黃色格線”。

當網狀線前方有車輛停駛時, 後車必須在網狀線外等候, 直到確認網狀線前方有足夠空間停駛本車時,

方可駛過網狀線。

小編提醒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 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 不得進入路口。

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應當依次排隊, 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

黃色格線的標準叫法應該叫做網狀線, 為了凸顯標線, 交管部門將其刷成了黃顏色。

而一旦路口出現了黃色格線, 則表示任何車輛不得在黃色格線內以任何理由停車。 這就表示了一旦綠燈亮起, 如果前往擁堵, 後方車輛則不可以進入網格區域,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禁止綠燈跟進。

認定闖綠燈的條件

“闖綠燈”是指雖然信號燈為綠燈時, 但在交通擁堵的情況下駛入交叉路口, 這樣可能會造成更加堵塞交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

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 不得進入路口。 ’如果出現類似情況將可能被處以罰款100元、記2分的處罰。

“闖綠燈”又可以稱為“沖綠燈”, 所謂沖綠燈, 指的是如果當信號燈變綠時, 前方路口發生交通阻塞, 應當在路口之外等候, 否則被視為沖綠燈。

★一旦行車方向交通擁堵, 則直行車道車輛不准進入路口, 而應為其他方向車輛讓出通道。

★一旦轉彎, 包括左轉和右轉, 以及直行方向均發生擁堵, 各個車道任何車輛均不得進入路口。

★一旦左轉彎方向發生擁堵, 則任何左轉車輛均不得進入路口, 違規則被定為闖綠燈。

不會被認定為闖綠燈的行為

1.服從交通警察或者警務輔助人員的指揮,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

2.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而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

小編提醒:闖綠燈的處罰

“闖綠燈”是指雖然信號燈為綠燈時,但在交通擁堵的情況下駛入交叉路口,這樣可能會造成更加堵塞交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如果出現類似情況將可能被處以罰款100元、記2分的處罰。

“闖綠燈”又可以稱為“沖綠燈”,所謂沖綠燈,指的是如果當信號燈變綠時,前方路口發生交通阻塞,應當在路口之外等候,否則被視為沖綠燈。

針對於車輛盲目的進行闖綠燈,各個省市的處罰方式因省而異,而對於此項違法行為,基本上從深圳的不扣分罰款300元到吉林的扣3分罰款200元不等。

所以再次提醒大家:下一次如果路口遇到了綠燈情況下的擁堵,不要再輕易的一腳而過,尤其是有黃色格線存在的路口,一定要多加小心。

如果大家對小妹的的報導有什麼想法,歡迎在評論做出評論,小編會努力改進,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也可在那裡說道說道,在這裡謝謝大家的點評!

不會被認定為闖綠燈的行為

1.服從交通警察或者警務輔助人員的指揮,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

2.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而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

小編提醒:闖綠燈的處罰

“闖綠燈”是指雖然信號燈為綠燈時,但在交通擁堵的情況下駛入交叉路口,這樣可能會造成更加堵塞交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如果出現類似情況將可能被處以罰款100元、記2分的處罰。

“闖綠燈”又可以稱為“沖綠燈”,所謂沖綠燈,指的是如果當信號燈變綠時,前方路口發生交通阻塞,應當在路口之外等候,否則被視為沖綠燈。

針對於車輛盲目的進行闖綠燈,各個省市的處罰方式因省而異,而對於此項違法行為,基本上從深圳的不扣分罰款300元到吉林的扣3分罰款200元不等。

所以再次提醒大家:下一次如果路口遇到了綠燈情況下的擁堵,不要再輕易的一腳而過,尤其是有黃色格線存在的路口,一定要多加小心。

如果大家對小妹的的報導有什麼想法,歡迎在評論做出評論,小編會努力改進,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也可在那裡說道說道,在這裡謝謝大家的點評!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