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是我國最後一部封建法典, 其中有條規定比較特別, 殺人一家三口以上的案犯, 其後代也要作為同犯論處, 今天要說的奇案就跟這有關。
有個老實人叫做趙友諒, 其父趙成卻一點也不老實, 一肚子壞水, 是當地有名的無賴, 某天他趁著兒子獨自外出時, 把兒媳婦給糟蹋了。 趙友諒回來後知道了此事, 卻不敢拿他爹怎樣, 思來想去決定搬家, 離混蛋老爹越遠越好, 於是夫妻倆帶著娘家親戚一起搬到了新地方生活。
誰知趙成卻沒死心, 可那邊趙友諒在, 還有娘家人牛廷輝, 不太容易下手。 於是他找到了另一個惡棍, 準備把牛廷輝殺了嫁禍給趙友諒。 一切都按計劃進行, 牛廷輝一家五口被殺, 趙友諒也被屈打成招。 趙成高高興興的去找兒媳婦, 兒媳婦一見他便破口大駡, 說他禽獸不如, 這一幕正好被官差看到, 報告了縣令, 縣令一聽覺得事情蹊蹺, 便把趙成拿下, 一番審問後趙成說出了實情。
案情清楚了, 可縣令卻糊塗了, 根據開頭提到的規定, 趙成殺了人, 他兒子趙友諒也是要抵命的, 但他兒子同時也是受害人, 這該怎麼判呢?於是便報到了皇帝那裡。 最終, 趙成判處淩遲, 但因其兒子趙友諒也是受害者故免除死刑, 判處宮刑然後發配, 絕了無賴趙成的香火。
趙友諒可被他爹坑慘了, 明明是受害者最後卻被閹了, 可真是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