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人好“命苦”
手機被人搶了
他卻被處以10天行政拘留和500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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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實在太會演戲了
沉迷網遊變賣手機
因擔心女友和父母怪罪
他竟報假警說自己手機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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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報警說手機被搶
民警忙碌到淩晨
3月17日深夜, 一名男子稱其在翔安大道輔道被三名男子毆打並搶走一部OPPO手機。 接警後, 新店派出所與翔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立即展開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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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男子的帶領下, 民警對翔安大道祥吳村路段一處綠化帶進行現場勘察, 但並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在調查中, 該男子對嫌疑人特徵的描述也較為模糊, 案件一時沒有頭緒。 為了幫男子找回手機, 刑偵大隊、新店派出所民警多方偵查, 一直忙碌到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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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搶手機出現在手機店
賣手機的竟是“受害人”
通過進一步調查, 民警發現“被搶”手機出現在馬巷鎮一家經營二手手機銷售的店內。
店老闆說手機是17日晚上一名男子賣給他的
民警立即調看了手機店內的監控
然而, 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
前來賣手機的男子竟是報警的“受害人”
為還債和玩網遊賣手機
怕女友責怪竟報假警
辦案民警隨即將報警男子傳喚到派出所審查, 面對鐵證, 該男子不得不說出了實話。 原來, 該男子叫林某東(21歲, 湖南懷化人), 平時沉迷於網路遊戲, 投入較大, 經濟上入不敷出, 經常向人借錢。
17日晚為了償還借款和玩網遊
他將自己的手機以1500元的價格
賣給了位於馬巷鎮的那家二手手機銷售店
之後害怕父母與女友怪罪
便編造了接女友途中被人搶劫手機的謊言
為了讓女友相信
他還借用女友的手機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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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林某東謊報警情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 翔安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請珍惜有限且寶貴的公共報警資源和警力資源
謊報、誤報、騷擾電話
不僅會增加警方不必要的工作量
也會使有危難需要報警求助的群眾
因占線繁忙得不到及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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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記者 戴舒靜 通訊員 翔公宣 編輯:羅小州 值班主編:林燕貞
翔安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500元的處罰。請珍惜有限且寶貴的公共報警資源和警力資源
謊報、誤報、騷擾電話
不僅會增加警方不必要的工作量
也會使有危難需要報警求助的群眾
因占線繁忙得不到及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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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戴舒靜 通訊員 翔公宣 編輯:羅小州 值班主編:林燕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