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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寵愛的大紅人安德海,竟然被一個地方官給斬了

安德海(1844—1869), 10歲入宮當太監。 由於他辦事機敏, 善於察言觀色, 深得慈禧太后歡心。 咸豐逝世後, 正是有安德海在暗中來回傳信, 慈禧才最終聯合恭親王奕訢,

發動政變, 扳倒了肅順等八位顧命大臣, 奪取朝廷大權。 事後安德海被晉升為總管大太監, 成了朝中顯赫的人物。

兩年後, 慈禧想解除恭親王奕訢手中的權力。 同樣是由安德海密謀, 慈禧借用一個禦史彈劾奕訢的機會, 革去了奕訢的一切權力。 從此慈禧對他更是倍加寵信。

成為慈禧太后身邊的大紅人後, 安德海更是驕橫無比, 連小皇帝載淳都不放在眼裡。 經常搬弄是非, 挑撥同治和慈禧太后的母子關係, 使得小皇帝常被慈禧太后訓斥。

同治八年(1869), 安德海想出宮遊玩並借機斂財, 於是便藉口預備同治的大婚典禮, 再三請求慈禧太后派他到江南置辦龍袍, 最終獲得了慈禧太后許可。 安德海帶領著一班隨從,

前呼後擁地出京了。

有鑒於明朝太監專權禍國的歷史教訓, 清朝開國之初, 順治帝就對太監做出了明文規定:一、非經差遣, 不許擅出皇城;二、職司之外, 不許干涉一事;三、不許招引外人;四、不許交接外官;五、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六、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產, 從而把持官府, 擾害民人。 順治帝還將這些訓令鑄成鐵牌立于宮內交泰殿門前, 以示警戒。 這道上諭後來成為清朝皇室的祖宗家法, 但凡有太監觸犯, 多會被處以極刑。

安德海雖號稱欽差, 卻並未攜帶任何公文, 一路上又過於威風張揚, 吃喝拿要, 無惡不為。 當他們一行人來到山東德州境內時, 德州知州趙新立即將此事上報巡撫丁寶楨。

丁寶楨早就對安德海的仗勢驕橫非常憤慨,

接報後立即以順治的祖訓為依據, 令泰安縣知縣何毓福將其抓獲, 而後押往濟南, 由丁寶楨親自審訊。

丁寶楨抓了安德的消息很快傳到了朝廷軍機處, 一直被安德海打壓的軍機處可不想放過這個借刀殺人的機會, 立即寄發密電給丁寶楨希望他能依法嚴懲違規的太監安德海。 有了軍機處的支持, 又有順治的明文訓令。 丁寶楨便無所畏懼。 八月七日, 丁寶楨親自查驗確實後, 將安德海就地正法於濟南, 此日距安德海被抓不過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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