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西征
□陳蔚梁
左宗棠乃清末重臣, 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大學士、一等輕車都尉等職, 封二等侯, 死後送贈太傅, 諡“文襄”。 他任高官二十餘年, 每年養廉金二三萬兩銀子, 另外還有例規等灰色收入。 按理, 他死時留給兒孫的財產不會少。
據左宗棠的曾孫左景伊在《我的曾祖左宗棠》一書記述, 其曾祖父死時, 4個兒子每人只分到5千兩銀子, 合計2萬兩, 只相當於左宗棠一年的工資。
左宗棠68歲時便立下遺囑“我廉餘不以肥家, 有餘輒隨手散去。 ”年譜中記載:光緒三年(1877年), 6月, 山西、河南大旱, 陝西及甘肅慶陽亦饑, 公倡捐養廉銀萬兩。 同治元年(1862年)他給兒子寫信:“付今年薪水銀二百兩歸……念家中拮据, 未嘗不思多寄, 然時局方艱, 軍中欠餉七個月有奇, 吾不忍多寄也。 爾曹年少無能, 正宜多曆艱辛, 練成財器, 境遇以清苦淡泊為妙, 不在多錢也。 ”
他不僅教導子弟儉樸度日, 自己也過著儉樸的生活。 當了督撫以後, 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 窮冬猶衣縕袍”。 他把多餘的錢隨手散去, 除救濟災民和貧苦族人外, 做了許多公益事業, 如修城牆, 辦書局、書院, 資助西征軍糧餉……
左宗棠常以“不欲以一絲一粟自汙素節”告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