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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留給兒孫多少財產?僅相當於其一年工資

左宗棠西征

□陳蔚梁

左宗棠乃清末重臣, 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大學士、一等輕車都尉等職, 封二等侯, 死後送贈太傅, 諡“文襄”。 他任高官二十餘年, 每年養廉金二三萬兩銀子, 另外還有例規等灰色收入。 按理, 他死時留給兒孫的財產不會少。

據左宗棠的曾孫左景伊在《我的曾祖左宗棠》一書記述, 其曾祖父死時, 4個兒子每人只分到5千兩銀子, 合計2萬兩, 只相當於左宗棠一年的工資。

真是匪夷所思。

左宗棠68歲時便立下遺囑“我廉餘不以肥家, 有餘輒隨手散去。 ”年譜中記載:光緒三年(1877年), 6月, 山西、河南大旱, 陝西及甘肅慶陽亦饑, 公倡捐養廉銀萬兩。 同治元年(1862年)他給兒子寫信:“付今年薪水銀二百兩歸……念家中拮据, 未嘗不思多寄, 然時局方艱, 軍中欠餉七個月有奇, 吾不忍多寄也。 爾曹年少無能, 正宜多曆艱辛, 練成財器, 境遇以清苦淡泊為妙, 不在多錢也。 ”

他不僅教導子弟儉樸度日, 自己也過著儉樸的生活。 當了督撫以後, 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 窮冬猶衣縕袍”。 他把多餘的錢隨手散去, 除救濟災民和貧苦族人外, 做了許多公益事業, 如修城牆, 辦書局、書院, 資助西征軍糧餉……

左宗棠常以“不欲以一絲一粟自汙素節”告誡自己。

傳說一次有位下屬拜見, 臨走時留下了一壇泡菜, 他見禮物不貴重, 也就收了。 客人走後, 家人打開罎子一看, 原來是一壇金子。 文襄公立即命人將客人追回, 將“禮物”退回, 還批評了一頓。 又有一次紅頂商人胡雪岩從上海送給他一份禮物, 其中有一架金座珊瑚頂和兩支人參, 他將這兩件貴重禮品退還胡, 只收了一些食品。 他經手西征軍餉幾千萬兩銀以上, 但他不貪不占, 連按官場例規享受的補貼也一概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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