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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動政府引導基金健康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2016年以來,我國風險投資活力迸發,早期投資、創業投資推動了一批創新型企業迅速成長,風險投資專業化水準、人才素質、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與‘雙創’戰略的價值顯著提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在近日召開的“2017(第十九屆)中國風險投資論壇”上表示。

在行業發展呈現出的各類新趨勢、新特點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各類政府引導基金數量、規模的“跨越式”增長。 業內人士認為,對於中國風險投資行業自身而言,政府引導基金可以豐富業界生態層次、重塑行業結構版圖、加快風險投資資本形成、推動風險投資向戰略性新興行業等重點領域縱深發展。

與此同時,部分政府引導基金存在著諸多值得重視的問題。 在此背景下,該如何認識和運用好政府引導基金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呢?洪磊認為,需要從四個方面著手。

用活組織形式 構建長期投資機制

《基金法》明確了基金的三種組織形式,分別為契約型、合夥型和公司型。 三種組織形式的基金在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法律關聯式結構、基金募集運作的流程設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與所承擔風險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有其各自的適用空間。

不過,業內人士表示,無論使用哪種組織形式,私募基金賴以存在的基礎法律關係都是信託關係。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誠實信用、專業勤勉的受託人義務,通過分散投資管理非系統性風險;私募基金投資者也必須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與風險承擔能力。

“政府引導基金應當善用《基金法》賦予的三種組織形式,整合協調各方利益訴求,規範開展投資運作,處理好投資風險與投資回報在不同資金主體間的分配,建立良性激勵機制。 ”洪磊認為,只有嚴格遵循《基金法》要求,恪守風險投資的本質,拒絕監管套利的“偽創新”,防範利益輸送等道德風險,才能真正在未來創新發展的“無人區”建立並積累領先優勢,發揮政府引導基金的引領作用和示範價值,在全社會營造容忍失敗、鼓勵創新的發展文化。

完善自律管理 建立市場化博弈機制

根據《基金法》、《私募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編辦有關通知要求,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2014年2月起正式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和自律管理工作。

3年時間,行業自律管理規則體系初步建立,登記備案標準公開透明,事中監測和事後處罰執行有效,行業機構與從業人員自覺合規意識不斷強化,業界秩序與公眾形象明顯改善。

在此背景下,洪磊認為,協會依託登記備案、資訊報送與信用公示制度,推動行業形成了三大博弈。 一是在登記備案環節引入法律意見書制度,推動私募基金管理人與仲介機構相互博弈,借助市場化信用制衡機制,加強行業合規意識和合規文化建設;二是在基金募集環節,以基金合同為載體,推動管理人與投資者相互博弈,保護投資者合法知情權,努力減少資訊不對稱;三是在投資運作環節,以資訊披露為抓手,約束管理人言行一致,通過行使買方定價權、投票權,推動資本市場買方賣方相互博弈,敦促股權資本積極參與到被投企業的價值創造中去。

“政府引導基金既有其特殊性,也有風險投資基金的共性。 在政府引導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的篩選、評價以及基金的合規運作層面,執行行業既有的執業標準和行為準則,回歸風險投資本源,有利於培育市場自我淨化、自我更新的市場環境。 ”洪磊表示,行業自律規則與政府引導基金跨部門行政監管體系形成有效互補,可以助推政府引導基金規範發展。

落實稅收原則 以“稅收中性”保障創 新活力

本質上,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工具,通過架構設計可以實現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結合與平衡,達到投資效率最高化、利益分配合理化的理想目標,為金融服務創新提供了可能性。 因此,保持基金的稅收中性是最有利於基金行業以及資本市場創新發展的政策選擇。

與此同時,我國基金行業發展時間不長,資本市場尚不成熟,在現階段仍需要大力發展基金工具,促進FOF等大類資產配置產品、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及創業投資基金的創新發展。

在洪磊看來,對投資運作中的基金財產徵稅,會不可避免地出現重複徵稅問題,阻礙基金行業及資本市場的創新發展,不符合“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精神。

“基於基金財產的納稅主體為基金持有人,因此,只有在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獲得投資收益時才繳納所得稅。” 洪磊表示,國際通行做法是將基金財產的稅收列入所得稅或資本利得稅,在資金退出端徵稅,並對長期投資者實施稅收減免或遞延政策。非公開募集 證券基金與公募基金只是募集方式不同,其投資標的、運作方式並無區別,均受《基金法》規範,均屬於“證券投資基金範圍”,應當一體適用稅收中性原則。

鼓勵慈善捐贈 豐富風險資本形成路徑

縱觀全球風險資本發展規律,在經歷資金來源多元化階段後,風險資本來源趨向成熟、穩定。事實上,在歐美國家,由於高額遺產稅的徵收,許多富豪或捐資成立家族基金會,通過市場化投資運作,持續擴大基金規模,服務社會公益事業;或設立慈善先付年金信託(CharitableLead Annuity Trust),在進行定額慈善捐款的同時,倚靠專業投資團隊,獲取超過遺產稅率的高收益。

這些捐贈基金活躍於國外風險投資、股權投資領域,構成行業特殊而重要的長期資本來源。在我國,隨著《國務院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慈善法》的公佈實施,慈善募捐管理日益規範,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趨於完善,企業股權捐贈實踐也正在興起,慈善信託的設立運作模式逐步清晰,投資于營利性的社會企業成為公益創投新方向。

洪磊認為,富裕階層遺產捐贈、慈善捐贈是風險投資尤其是天使投資最重要的資金來源,應當通過稅收激勵鼓勵捐贈資金形成風險資本。

“基於基金財產的納稅主體為基金持有人,因此,只有在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獲得投資收益時才繳納所得稅。” 洪磊表示,國際通行做法是將基金財產的稅收列入所得稅或資本利得稅,在資金退出端徵稅,並對長期投資者實施稅收減免或遞延政策。非公開募集 證券基金與公募基金只是募集方式不同,其投資標的、運作方式並無區別,均受《基金法》規範,均屬於“證券投資基金範圍”,應當一體適用稅收中性原則。

鼓勵慈善捐贈 豐富風險資本形成路徑

縱觀全球風險資本發展規律,在經歷資金來源多元化階段後,風險資本來源趨向成熟、穩定。事實上,在歐美國家,由於高額遺產稅的徵收,許多富豪或捐資成立家族基金會,通過市場化投資運作,持續擴大基金規模,服務社會公益事業;或設立慈善先付年金信託(CharitableLead Annuity Trust),在進行定額慈善捐款的同時,倚靠專業投資團隊,獲取超過遺產稅率的高收益。

這些捐贈基金活躍於國外風險投資、股權投資領域,構成行業特殊而重要的長期資本來源。在我國,隨著《國務院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慈善法》的公佈實施,慈善募捐管理日益規範,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趨於完善,企業股權捐贈實踐也正在興起,慈善信託的設立運作模式逐步清晰,投資于營利性的社會企業成為公益創投新方向。

洪磊認為,富裕階層遺產捐贈、慈善捐贈是風險投資尤其是天使投資最重要的資金來源,應當通過稅收激勵鼓勵捐贈資金形成風險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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