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桑榆
【明之亡, 實亡于神宗】
明神宗朱翊鈞在位期間, 雖二十餘年不上朝, 久居深宮、不理朝政, 但對於揮霍、聚斂財富, 卻從不懈怠。 他為了滿足其奢靡的生活, 千方百計盤剝搜刮, 致使百姓愁苦、民不聊生。
朱翊鈞親政的第二年, 便親率文武朝臣、術士、風水先生、欽天監官員, 前往天壽山祖陵, 選擇“吉壤”, 擬建壽陵。 萬曆十三年, 朱翊鈞下詔徵發工役、軍士三萬余人, 開工造陵。 用石采自河南、河北及京畿等地, 巨石長達3丈、寬1丈、厚5尺, 運至工地, 需兩萬多役夫。 用磚取自山東、江蘇等地運河兩岸的州縣, 其磚名曰“壽工磚”、“金磚”,
萬曆二十四年, 淮水氾濫, 湖廣、福建遇災, 人民大饑;京師地震, 乾清、坤甯兩宮失火。 翌年, 皇極、中極、建極三殿又遭火災, 天災人禍, 相繼而來。 朱翊鈞不顧百姓死活, 下詔修建被焚的宮殿。 因修繕乏資, 朱翊鈞下詔大征礦稅, 派遣大批太監宮使, 分赴各地, 充當礦監、稅使, 大肆搜刮勒索。
史書記載:那些礦監無不暴橫, 對富家大族, 則誣其財富靠盜礦所得;良田美宅,
“開採之弊, 大可慮者有八。 礦盜哨聚, 易於召亂, 一也。 礦頭累極, 勢成土崩, 二也。 礦夫殘害, 逼迫流亡, 三也。 雇民糧缺, 饑餓噪呼, 四也。 礦洞遍開, 無益浪費, 五也。 礦砂銀少, 強科民買, 六也。 民皆開礦, 農桑失業, 七也。 奏官強橫, 淫刑激變, 八也。 今礦頭以賠累死, 平民以逼買死, 礦夫以傾壓死, 以爭鬥死。 及今不止,
與此同時, 朱翊鈞又令宮官充任稅監, 到全國各州縣繁設關卡, 巧立名目, 強行徵稅, “天津店租, 廣州珠榷, 兩淮餘鹽, 京口供用, 浙江市舶, 成都鹽茶, 重慶名木, 湖口、長江船稅, 荊州店稅, 寶坻魚葦及門攤商稅、油布雜稅, 中官遍天下, 非領稅即領礦, 驅脅官吏, 務朘削焉。 ”結果舉國上下“內臣務為劫奪, 以應上求。 礦不必穴, 而稅不必商;民間丘隴阡陌, 皆礦也, 官吏農工, 皆入稅之人也。 公私騷然, 脂膏殫竭。 ”(《明史·田大益傳》)全國州縣, 年徵稅銀以千萬計。
然而, 鬧到後來, 朝中與地方官吏大肆搜刮來的錢並未用於營修宮殿, 全都輸為內帑, 以供皇帝與內宮享用。
朱翊鈞大肆聚斂手段甚多,
朱翊鈞第三子福王常洵, 為鄭貴妃所生, 朱翊鈞最寵鄭貴妃, 故對朱常洵十分寵愛, 曾有立其為太子之意, 因朝臣的反對而作罷。 他為朱常洵辦婚事, 用銀30萬兩, 又為他營建洛陽宮, 費銀28萬兩, 所耗超過制度規定10倍。 又在崇文門外開官店數十家,
朱翊鈞為了搜刮民財, “所遣稅使、礦使遍天下, 月有進奉, 明珠異寶文毳錦綺山積, 他搜括贏羨億萬計”, 這些財富多半給了三兒子。 朱翊鈞死後, 朝野均知“先帝耗天下以肥(福)王, 洛陽富於大內”。 朱常洵比他爹還要荒淫奢侈, “每日閉閣飲醇酒, 所好惟婦女倡樂”。 20年後, 朱常洵還未將老爹給的財產揮霍掉百萬分之一, 李自成的大軍便攻入洛陽, 朱常洵也在逃跑途中被農民軍抓住。 李自成下令將他處死,並將其肉剁碎拌在鹿肉中給百姓吞食,其財產也被充作軍用。
朱翊鈞拼命搜刮盤剝百姓,雖然所獲驚人,但因他大肆揮霍,奢侈至極,本來還算充實的國庫漸被掏空,而明王朝也開始衰落。史學家由此作出評論:“明之亡,實亡于神宗。”
(作者為文史學者、專欄作家)
李自成下令將他處死,並將其肉剁碎拌在鹿肉中給百姓吞食,其財產也被充作軍用。朱翊鈞拼命搜刮盤剝百姓,雖然所獲驚人,但因他大肆揮霍,奢侈至極,本來還算充實的國庫漸被掏空,而明王朝也開始衰落。史學家由此作出評論:“明之亡,實亡于神宗。”
(作者為文史學者、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