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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容失誤,為改革創新兜底

■行道

6月20日下午,廣州就出臺制定《關於支持改革創新寬容失誤的意見》等情況進行通報。 意見所說的“失誤”主要是指:在改革發展工作中因無先例、範例參考,或開展試點創新過程中對政策、環境等把握不夠精准而出現偏差;在上級沒有明確限制性規定的領域和事項中,開展探索性試驗、嘗試性工作,未達到預設標準要求;由於非主觀原因、難以預見等因素,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未達預期目標;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狀況,臨機決斷、急事急辦、特事特辦而突破一般性規定。 (《新快報》)

點評:追求創新,意味著要在未知領域探索,面對著太多的不確定性和風險,如果沒有“寬容”的原則加持,多少人寧願守著老規矩,多請示多彙報,反正錯了也有上級幫忙兜著,或者有“集體”來承擔。

有了這個“寬容”條例,起碼讓處於觀望中的幹部敢於行動,增加勇氣。 創新,氣可鼓不可泄。 正是這個意見的意義所在,剩下的工作就是細則規定的出臺。 此外,希望有個合理的激勵措施出臺,如此,可以形成後有推力前有引力的支援體系。

6月21日,廣東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廣州舉行,會上公佈了2016年廣東未成年人犯罪調研報告。 廣東未成年人犯罪有以下特徵:超五成未成年犯的學歷是初中未畢業,近半在其成長過程中曾經有留守兒童的經歷。

(《新快報》)

點評:應了那句“多一所學校,少一所監獄”的觀點。 而半數有“留守兒童”的經歷,則讓人心情沉重,當“留守兒童”完全不是孩子的問題,他們的悲傷是這個社會需要思考的命題,這些孩子的成長和發展的權利怎麼才能得到更好保障,這是必須嚴肅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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