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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告|大慶乳品廠有限責任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

大慶乳品廠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3月28日—31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以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13)等, 對你公司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及檢驗能力等進行了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 現將你公司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及檢驗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情況函告如下:

一、部分生產場所、設備設施未持續保持生產許可條件

(一)新增25克產品包裝設備, 使用的主要原料更換為全脂乳粉後, 工藝流程變化, 未按規定申報生產許可變更。

不符合《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第三十二條關於許可變更的要求。

(二)鍋爐房煤渣露天堆放, 未採取控制措施;廠區內有亂扔煙頭和垃圾的現象, 收乳間下水道有固態廢棄物未清理。 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4條款關於廠區環境的要求。

(三)上聽間未按照準清潔作業區管理, 與一般作業區未進行有效隔離, 准清潔作業區(原料預處理間、包材殺菌間)與一般作業區之間、噴粉車間的一般作業區與非生產區參觀走廊之間存在可自由打開的門, 缺少管控提示及相關管控措施。 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1.6條款關於不同潔淨級別的作業區域之間應設置有效的物理隔離的要求。

(四)內包裝車間(清潔作業區)和外包裝車間(一般作業區)之間的物流傳遞通道、內包裝車間(清潔作業區)向外傳遞廢棄物的通道(出口設在准清潔區),

均封閉設置, 人員無法進入進行清潔。 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1.7條款關於清潔作業區出入應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措施, 以避免或減少致病菌污染的有關要求。

(五)內包裝緩衝間外走廊牆皮脫落, 走廊部分天花板缺損。 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2條款關於廠房及設施應保持清潔, 及時維修或更新的要求。

(六)大慶牌嬰兒配方奶粉、愛美樂金裝嬰兒配方奶粉、愛美樂嬰兒配方奶粉(培優)三個產品標籤配料表中未標注已使用的“氯化鉀”和“檸檬酸鈉”原料。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 7718—2011)中4.1.3條款關於配料表標示的要求。

(七)清潔作業區包裝車間內設置的洗衣間、潔具間、工器具間等三個協助工具間均安裝有水池或進行濕式作業,

未採取有效恢復乾燥的措施。 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1.9條款關於清潔作業區應保持乾燥, 儘量減少供水設施及系統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一)未按照化驗室檢驗計畫檢測原料低聚果糖(生產日期2016.11.05/檢驗日期2017.02.15)的苯甲酸、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阪崎腸桿菌、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檢驗項目。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7.2.2條款關於食品原料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的要求。

(二)未能提供已使用旗幟牌全脂乳粉的供應商或生產商的現場審核報告。 不符合《細則》中“原輔料採購制度”關於對全脂乳粉等主要原輔料供應商或生產商的品質體系進行現場品質審核的要求。

(三)抽查濃縮崗位運行記錄(編號為DQRP-2FCJ-JL-16)中四效蒸發器的溫度與關鍵控制點CCP3(殺菌和濃縮)規定的溫度不符;噴粉崗位運行記錄(編號為DQRP-2FCJ-JL-18)中流化床4段溫度與關鍵控制點CCP4(噴霧乾燥和冷卻降溫)規定的4級進風溫度不符。 不符合《細則》中“關鍵控制點技術要求”關於殺菌和濃縮, 噴霧乾燥和冷卻降溫的要求。

(四)未能提供氫氧化鈉溶液(濃度1.5%)的《清洗液配製記錄》。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2.1條款關於消毒制度的要求。

(五)流化床出粉間壓差計未有效連接, 讀數固定在10Pa, 不能正常使用。 不符合GB 23790—2010中6.2條款關於監控設備應定期校準、維護, 確保準確有效的要求。

(六)《清場操作規範》對包裝工段管道、設備內部的清場程式均未作具體規定。 不符合GB 23790—2010中9.6.6.5條款關於清場的要求。

(七)3名取樣檢驗人員和3名生產車間操作人員未能出示健康證明。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4.1條款關於乳製品加工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的要求。

(八)檢驗專案的原始記錄只保存了譜圖,未保存積分後的資料包告,無法還原原始資料。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應完整保存各項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要求。

(九)未能提供葉酸、生物素、維生素B12等項目快速檢測方法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方法進行比對或者驗證的報告。不符合《細則》中“必備的檢驗設備”關於快速檢測方法及設備應定期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比對或者驗證的要求。

(十)未對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粉、廢罐、包裝變形破損等按不合格品識別和規定,未制定感官、理化、污染物、微生物以及包裝標識等指標不合格的判定依據。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條款關於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確保對產品從原料採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十一)未規定設備故障、停水停電等特殊原因中斷生產時,對生產產品的處置辦法。不符合《細則》中“過程管理制度”關於應建立因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生產中斷的處置辦法的要求。

(十二)未對清潔作業區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清潔工具以及包裝機上軟連接的清洗消毒規程進行明確規定。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3.1條款關於清潔和消毒計畫和程式,以及7.9條款關於工作服管理的要求。

(十三)原料配料間暫存的已拆封酪蛋白磷酸肽和低聚果糖未採取重新密封包裝的防護措施,易受到蟲害、微生物及粉塵污染。不符合GB 23790—2010中8.3.1條款關於應避免原料和包材受到污染及損壞的要求。

(十四)原輔料庫接收區未設置供物料入庫時對其外包裝進行清潔的場所和設施。不符合《細則》中“物料儲存和分發制度”關於接收區的佈局和設施應能確保到物料在進入倉儲區前可對外包裝進行必要的清潔的要求。

三、個別項目檢驗能力不足

現場檢驗能力考核顯示,硒專案檢驗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檢驗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你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回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請你公司完成整改後向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需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七)3名取樣檢驗人員和3名生產車間操作人員未能出示健康證明。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4.1條款關於乳製品加工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的要求。

(八)檢驗專案的原始記錄只保存了譜圖,未保存積分後的資料包告,無法還原原始資料。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應完整保存各項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要求。

(九)未能提供葉酸、生物素、維生素B12等項目快速檢測方法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方法進行比對或者驗證的報告。不符合《細則》中“必備的檢驗設備”關於快速檢測方法及設備應定期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比對或者驗證的要求。

(十)未對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粉、廢罐、包裝變形破損等按不合格品識別和規定,未制定感官、理化、污染物、微生物以及包裝標識等指標不合格的判定依據。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條款關於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確保對產品從原料採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十一)未規定設備故障、停水停電等特殊原因中斷生產時,對生產產品的處置辦法。不符合《細則》中“過程管理制度”關於應建立因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生產中斷的處置辦法的要求。

(十二)未對清潔作業區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清潔工具以及包裝機上軟連接的清洗消毒規程進行明確規定。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3.1條款關於清潔和消毒計畫和程式,以及7.9條款關於工作服管理的要求。

(十三)原料配料間暫存的已拆封酪蛋白磷酸肽和低聚果糖未採取重新密封包裝的防護措施,易受到蟲害、微生物及粉塵污染。不符合GB 23790—2010中8.3.1條款關於應避免原料和包材受到污染及損壞的要求。

(十四)原輔料庫接收區未設置供物料入庫時對其外包裝進行清潔的場所和設施。不符合《細則》中“物料儲存和分發制度”關於接收區的佈局和設施應能確保到物料在進入倉儲區前可對外包裝進行必要的清潔的要求。

三、個別項目檢驗能力不足

現場檢驗能力考核顯示,硒專案檢驗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檢驗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你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回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請你公司完成整改後向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需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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