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我國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將全面實行, 這對於很多將要買車的朋友來說, 無疑是一個很重要的消息, 下面來說說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都有哪些變化!
1
汽車合格證必須隨車
很多4S店在賣車之前, 會把汽車合格證抵押出去, 等車子賣出去了, 再拿回來。
一些消費者對這一情況不太瞭解, 往往提完車, 付完款了才向經銷商詢問汽車合格證, 而此時經銷商再三推脫, 造成一些消費者沒辦法及時上牌照。
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提車時需隨車附帶合格證, 像上述類似的情況將嚴格禁止。
2
買車不再局限於4S店和汽貿店
以前我們買新車, 只能到4S店或者汽貿店。
7月1日起, 將有一個大的改變, 新政策規定:允許各種汽車銷售存在, 其中包括賣場, 網上銷售, 實體店等。
3
打破區域銷售限制
很多商品在市場流通過程中, 不同的區域銷售價格是不一樣的。
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 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 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4
禁止一切形式的加價提車
有過購車經歷的朋友應該對下面的要求格外痛恨, 車已經定好, 提車時4S店卻各種加價提車, 加裝飾, 加強制保險等。
新政策明文規定:不允許經銷商捆綁銷售, 明示汽車各種配件的價格, 不能再收取額外費用。 新政策的實施很大程度上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