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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捐精者其精子孕育的嬰兒數目嚴格規定不得超過25個

荷蘭人工受孕資料組織SDKB的主席Joop Laven接受共同日報(AD)的採訪, 表示正在完善一個全國性的系統, 對於人工受孕的資料嚴格管理和控制,

規定一名捐精者, 其精子孕育的嬰兒, 不可超過25個。

日前, 關於人工受孕的違例新聞不斷曝光, 雖然, 上述規定一早已經存在, 但是, 在荷蘭Barendrecht的人工受孕診所Bijdorp和阿納姆的醫院Rijnstate, 都出現嚴重違例的情況, 嚴重的甚至超過50個。

雖然, 目前每家人工受孕診所都要向SDKB申報有關手術的詳細資料,

但是, 彼此之間卻沒有溝通, 而SDKB也缺乏一個全國的概覽, 因此, 捐精者可以前往不同的診所或醫院捐贈, 其精子孕育的嬰兒數目可能超過25個。

在構想的新系統中, 這種現象受到控制, 一個捐精人不可能到處捐精子, 當證實已經達到25名嬰兒的時候, 他的捐精活動就將被停止。

但是, 這個由全國婦科醫生工作小組NVOG提出的建議還需要法律的依據, 因為目前檢查的工作不是由SDKB完成的。

NVOG和SDKB也共同發起宣傳活動, 呼籲2004年捐贈精子的人士主動申報, 以利人工受孕的嬰兒能夠知道自己的生物父親是誰。 荷蘭在2004年之前還實行匿名捐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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