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民國元首段祺瑞,真窮得要租房住嗎

段祺瑞從不缺錢, 既能動用陸軍部公款, 又能隨意開白條到銀行提款。

“段祺瑞租房”之說流傳已久

近年來, 有關段祺瑞“不抽、不喝、不嫖、不賭、不貪、不占”,

是所謂“六不總理”的說法, 在網上廣為流傳。 很多文章還說, 段祺瑞“一生為官清廉如水”“沒有房產”“在北京一直是租著房子生活”, 後來下野到天津, 甚至“家裡時常出現揭不開鍋的窘困局面”。

揆諸史料, 以上說法並不準確。

段祺瑞在北京三處住宅:兩處產權不明, 一處完全歸段家所有

袁世凱曾將一座價值30萬元的房子贈與段祺瑞

對於段祺瑞在北京的住宅, 現在已知的有三處。 第一處位於西堂子胡同, 是段祺瑞在晚清時期的宅院, 產權歸屬不詳。 有書稱, 此處段宅是“一處四合院”, 不知出處。

圖:段祺瑞

第二處位於府學胡同, 是段祺瑞一生中最重要的住宅, 出現在很多人的回憶中。 民國時期的著名記者陶菊隱, 掌握有很多北洋政壇秘辛, 他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中說, “袁在清朝末年奉‘旨’養屙時, 曾將價值30萬元的府學胡同私宅慷慨地贈與段。 段在該宅辟有側門與陸軍部軍需司相通, 經常由此門出入”。 此說法後來被廣泛徵引, 如胡曉編著的《段祺瑞年譜》中,

在1909年條下記, “袁世凱回河南彰德前, 將花30萬元購置的府學胡同私宅贈與段祺瑞”。 若依此, 則府學胡同段宅為段祺瑞所有無疑。

但段祺瑞的侄子段宏綱撰文稱, 陶菊隱的說法“完全是傳聞之誤”, “該產業是否袁家所有或屬何人, 知之不詳。 民元後曾借住七八年之久, 確系事實。 待至1921年, 東城吉兆胡同的房子落成遷移後, 即行交還(交還何處何人不詳)”。 按段宏綱的說法, 府學胡同段宅是“借住”, 而非“租住”, 產權歸屬不詳。 ①段宏綱和陶菊隱一樣, 都沒能為自己所持觀點提供證據和出處, 只能存疑。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 段祺瑞搬出府學胡同並非在1921年。

段祺瑞的門生故舊共同出資40萬, 給他蓋了一座豪華府邸

段宏綱所說吉兆胡同(後來段宅所在的胡同東段,

又被稱為“倉南胡同”)的段宅, 是段祺瑞在北京的第三處住宅, 產權完全歸段家所有。 這裡原是康熙第22子允祜的貝勒府, 後世子孫失去爵位, 府邸逐漸荒廢, 成為一片名為“空府”的空地。 1924年段祺瑞出任“臨時執政”, 想在北京建一座段府, 於是門生舊部, “營長以上, 每人一百二百多少不等, 一總湊了40萬塊錢, 才買下這塊地皮, 蓋成了這座公館”。 曾長期在段家工作的王楚卿回憶說, “那處的地皮很大, 需要的磚瓦很多, 老段便自己開窯燒磚”“這所公館前後有四個大院子, 還有若干跨院, 在東部有個不大不小的花園, 裡面有座小樓。 後邊還有座大花園, 一進門堆有假山”, ②宅院占地22642平方米。

華北淪陷後, 段祺瑞長子段宏慶被迫以40萬元的價格,

將宅院賣給了日偽當局。 段宏綱也說, “段家除這樣一所大而無當的房子以外, 其他任何地區從未購買或建築過一間房子、一畝地皮”, 等於承認了段家對吉兆胡同宅院的產權。 1949年後, 吉兆胡同的段府成為單位宿舍, 後來主要建築相繼拆除, 改建6層宿舍樓。 現存部分建築, 以“段祺瑞故居”之名列為北京市東城區重點保護文物。 ③

位於北京倉南胡同的段祺瑞故居

段家創辦煤礦,投資銀行,日常花銷完全不必自己花錢

段家煤礦日產煤上千噸,在懋業銀行有18萬美元股票

段家產業,除了以上可以確定的房產外,還有為數不少的投資,其中最重要的要數創辦“正豐煤礦”。1912年,段祺瑞“因考慮政局的動盪,經濟上的需要”,同王士珍合資5000元接手井陘縣的這家小煤礦,由段祺瑞的三弟段啟勳任總經理。由於正豐煤礦有深厚的政治背景及經濟基礎,“至1920年,該礦已頗具規模,曾自修鐵路支線十八公里,接通石太鐵路,一日可產煤千噸以上”。④1927年段啟勳去世後,段宏業繼任總經理。

段宏業無心經營煤礦,“多方奔走,到處送了很多人情”,1940年終以700萬聯銀幣(華北發行的偽幣,戰後以5:1兌換法幣)的價格,將正豐煤礦賣給了日偽當局。這筆錢後來被煤礦的主要股東段宏業、靳雲鵬、龔心湛、魏宗瀚等人分掉了。

段宏綱說,除正豐煤礦外,段祺瑞還在“龍煙煤礦、吉林省的未墾荒地、中日合辦的匯業銀行、中美合辦的懋業銀行等處有投資、股份,總值約20萬元”。事實上,僅在懋業銀行,段祺瑞、段宏業即分別持有1600股和2000股,按當時每股100美元,實收50美元計,父子兩人所持的懋業就是18萬美元。⑤段宏綱對於段家財產的估計顯然是不確的。

此外,1930年前後,段宏業在上海靠近愚園路、江蘇路的地方,建有9幢聯列式假三層花園洋房,稱為“宏業花園”。⑥段宏業置業的錢,當是來自于正豐煤礦的收入。

段祺瑞從不缺錢,既能動用陸軍部公款,又能隨意開白條到銀行提款

段祺瑞家大業大,段家老老少少,加上馬夫、廚師、裁縫、理髮匠、女傭等,“總有百十口人”,加上每年不斷有人從合肥到北京探親,段祺瑞就給每個人“一百八十的”。只花國務總理每月1500元的工資,顯然是不夠的。段祺瑞能維持家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他想要花錢隨時都有,根本不需要自己經手去貪污。

首先,陸軍部的錢隨意支配。段祺瑞大姨太的父親、二姨太的哥哥,都“在陸軍部掛了諮議的名義,不用上班,每月可以收入120塊大洋”。段祺瑞喜歡下棋,不少人天天在公館裡陪他對弈,這些人“都由陸軍部按月送乾薪,每人的薪水,少則80,多則100”“單是這項開支,每月總在1000以上”。段祺瑞還招徠四方棋手,“來者不拒,一一與之酬對”,但凡輸了棋的人,都按照路程遠近,有“或二三十金,或四五十金”的贈與。有棋手家中遇到困難,段先後接濟“萬金之巨”,這筆錢不可能來自段的私產,估計走的是陸軍部的賬。⑦

其次,銀行裡的錢,段祺瑞隨時支取。王楚卿回憶,“銀行方面的人有很多和他有關係,但沒聽說他在哪家銀行裡投過資本(其實有投的,如匯業銀行和懋業銀行)。可是在他經濟周轉不靈的時候,就親筆寫張白條(不是支票)到金城、大陸就可以提個千兒八百的”。王楚卿說,他就常替段祺瑞辦這種事,可見段家向銀行“打白條”是司空見慣的。

第三,段祺瑞需要錢時,自然有門生故舊幫忙解決。段祺瑞自己不收禮、不貪污,但沒有要求別人和自己學。往小處說,段祺瑞幾乎每天都要打麻將,牌友都是軍、政、商界的頭面人物,“輸贏差不多都是千八百塊”。在段家打牌,段祺瑞能從贏的人那裡抽“頭錢”,下人們和姨太太們,時常“你偷三十,我拿五十”,也不被察覺,可見總額之大。⑧

往大處說,就是上文涉及到的,段祺瑞自己不買房,但是一大家子人想住房的話,或者無償借住,或者受人贈與,都能住得很好。段祺瑞先後三次下野到天津,住過妻弟吳光新讓給他的日租界宮島街三層別墅,據說是當時日租界最豪華的私人公館;也住過部將魏宗瀚在須磨街的別墅。⑨後來南下,在上海住的是原北洋將領陳調元的房子,在廬山住的是國民政府分配的別墅。顯然,段祺瑞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是不必去租房住的。

段祺瑞的個人操守,在當時來說,確實算是不錯的,以至其生前就有清廉之名。如1920年所出《段祺瑞秘史》說,普通軍閥“莫不擁資數千萬,少亦數百萬。段氏……財產殊不及他人十分之一……故雖為總理,服飾車馬,轉不若一總次長也”云云⑩,大體符合實際——段祺瑞只是相對不那麼有錢,遠遠談不上窮。至於“六不總理”的稱謂,也是近十年才出現,屬於現代人的美好想像。

現在深鎖在大門裡的段祺瑞天津故居,位於原日租界宮島街

位於北京倉南胡同的段祺瑞故居

段家創辦煤礦,投資銀行,日常花銷完全不必自己花錢

段家煤礦日產煤上千噸,在懋業銀行有18萬美元股票

段家產業,除了以上可以確定的房產外,還有為數不少的投資,其中最重要的要數創辦“正豐煤礦”。1912年,段祺瑞“因考慮政局的動盪,經濟上的需要”,同王士珍合資5000元接手井陘縣的這家小煤礦,由段祺瑞的三弟段啟勳任總經理。由於正豐煤礦有深厚的政治背景及經濟基礎,“至1920年,該礦已頗具規模,曾自修鐵路支線十八公里,接通石太鐵路,一日可產煤千噸以上”。④1927年段啟勳去世後,段宏業繼任總經理。

段宏業無心經營煤礦,“多方奔走,到處送了很多人情”,1940年終以700萬聯銀幣(華北發行的偽幣,戰後以5:1兌換法幣)的價格,將正豐煤礦賣給了日偽當局。這筆錢後來被煤礦的主要股東段宏業、靳雲鵬、龔心湛、魏宗瀚等人分掉了。

段宏綱說,除正豐煤礦外,段祺瑞還在“龍煙煤礦、吉林省的未墾荒地、中日合辦的匯業銀行、中美合辦的懋業銀行等處有投資、股份,總值約20萬元”。事實上,僅在懋業銀行,段祺瑞、段宏業即分別持有1600股和2000股,按當時每股100美元,實收50美元計,父子兩人所持的懋業就是18萬美元。⑤段宏綱對於段家財產的估計顯然是不確的。

此外,1930年前後,段宏業在上海靠近愚園路、江蘇路的地方,建有9幢聯列式假三層花園洋房,稱為“宏業花園”。⑥段宏業置業的錢,當是來自于正豐煤礦的收入。

段祺瑞從不缺錢,既能動用陸軍部公款,又能隨意開白條到銀行提款

段祺瑞家大業大,段家老老少少,加上馬夫、廚師、裁縫、理髮匠、女傭等,“總有百十口人”,加上每年不斷有人從合肥到北京探親,段祺瑞就給每個人“一百八十的”。只花國務總理每月1500元的工資,顯然是不夠的。段祺瑞能維持家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他想要花錢隨時都有,根本不需要自己經手去貪污。

首先,陸軍部的錢隨意支配。段祺瑞大姨太的父親、二姨太的哥哥,都“在陸軍部掛了諮議的名義,不用上班,每月可以收入120塊大洋”。段祺瑞喜歡下棋,不少人天天在公館裡陪他對弈,這些人“都由陸軍部按月送乾薪,每人的薪水,少則80,多則100”“單是這項開支,每月總在1000以上”。段祺瑞還招徠四方棋手,“來者不拒,一一與之酬對”,但凡輸了棋的人,都按照路程遠近,有“或二三十金,或四五十金”的贈與。有棋手家中遇到困難,段先後接濟“萬金之巨”,這筆錢不可能來自段的私產,估計走的是陸軍部的賬。⑦

其次,銀行裡的錢,段祺瑞隨時支取。王楚卿回憶,“銀行方面的人有很多和他有關係,但沒聽說他在哪家銀行裡投過資本(其實有投的,如匯業銀行和懋業銀行)。可是在他經濟周轉不靈的時候,就親筆寫張白條(不是支票)到金城、大陸就可以提個千兒八百的”。王楚卿說,他就常替段祺瑞辦這種事,可見段家向銀行“打白條”是司空見慣的。

第三,段祺瑞需要錢時,自然有門生故舊幫忙解決。段祺瑞自己不收禮、不貪污,但沒有要求別人和自己學。往小處說,段祺瑞幾乎每天都要打麻將,牌友都是軍、政、商界的頭面人物,“輸贏差不多都是千八百塊”。在段家打牌,段祺瑞能從贏的人那裡抽“頭錢”,下人們和姨太太們,時常“你偷三十,我拿五十”,也不被察覺,可見總額之大。⑧

往大處說,就是上文涉及到的,段祺瑞自己不買房,但是一大家子人想住房的話,或者無償借住,或者受人贈與,都能住得很好。段祺瑞先後三次下野到天津,住過妻弟吳光新讓給他的日租界宮島街三層別墅,據說是當時日租界最豪華的私人公館;也住過部將魏宗瀚在須磨街的別墅。⑨後來南下,在上海住的是原北洋將領陳調元的房子,在廬山住的是國民政府分配的別墅。顯然,段祺瑞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是不必去租房住的。

段祺瑞的個人操守,在當時來說,確實算是不錯的,以至其生前就有清廉之名。如1920年所出《段祺瑞秘史》說,普通軍閥“莫不擁資數千萬,少亦數百萬。段氏……財產殊不及他人十分之一……故雖為總理,服飾車馬,轉不若一總次長也”云云⑩,大體符合實際——段祺瑞只是相對不那麼有錢,遠遠談不上窮。至於“六不總理”的稱謂,也是近十年才出現,屬於現代人的美好想像。

現在深鎖在大門裡的段祺瑞天津故居,位於原日租界宮島街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