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生的訴訟, 法院已經正式立案
酒店停車被收取停車費後, 身為肢殘人士的成都市民廖國龍向武侯區發改局進行價格投訴。
廖國龍告訴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成發改收費846號檔第二條免費條件為殘疾人本人駕駛機動車在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停放, 出示機動車行駛證、本人合法機動車駕駛證、本人殘疾人證, 除專供本單位機動車停放的非經營性場所外, 剩下的停車場就只有公共停車場和臨時停車泊位兩種。 而這兩種停車場, 都應該屬於理應匹配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的公共停車場範圍。
針對目前成都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現狀,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張柄堯 攝影報導
編輯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