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刑法出現, 在古代衍生了一種特殊的職業——劊子手, 這種職業雖然錢多, 活兒多, 卻沒有幾個願意幹。 但, 凡是從事這職業的人卻是各個手法嫺熟。 往往都是刀起頭落。 既展示了自己的技術, 也儘早的結束犯人的痛苦。 但是, 在清朝時期一次執行的過程中, 這位劊子手卻連續砍了10幾次之後才將犯人的頭砍落, 這是怎麼回事。
我們知道, 在執行的時候, 除了劊子手的手法要去嫺熟之外, 還有一個要求就是他們所使用的刀也得很溜才行。 最開始劊子手使用的刀是很鋒利的, 可在使用久了之後, 這刀就會變得很鈍, 因此, 在執行的時候, 就發生了砍了10幾刀才砍下犯人頭顱的事件。
按理說, 這劊子手的刀經常會用, 為何不將他磨得快點呢?這可能還是跟這讓人不能接受的職業有關。 據瞭解, 因為劊子手的這一特殊職業, 在當時的社會中, 劊子手使用的刀沒有一個願意碰, 不願意幫其磨刀, 給多少錢都沒有用。 這是因為當時那些人想, 要是自己幫著磨刀了, 自己不也就是拿走別人命的幫兇了麼。 因此, 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幫著磨刀。 也可能是考慮到這一點的因素, 劊子手自己也很少磨刀。
雖然當時的劊子手靠著這特殊的行業賺了不少錢, 可自己也深刻的知道每一次的執行之後就是自己結下的命債。 因此, 劊子手也有替自己著想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