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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枚炮彈擊斃日軍中將 此炮被我軍用成了導彈

迫擊炮是一種炮身短、射角大、彈道弧線高、以座鈑承受後坐力、發射帶尾翼彈的曲射火炮。 應用廣泛, 早在一戰就已經投入戰爭。 我軍的迫擊炮在歷史上也曾多重創造輝煌戰果。 1939年11月3日, 我晉察冀軍區第一軍分區部隊在黃土嶺一帶圍殲日軍, 使用迫擊炮在800米距離上, 用僅有的4枚炮彈, 炮斃侵華日軍中將司令官阿部規秀。 這門擊斃日軍中將的八路軍黃崖洞兵工廠自製的“崖洞“型迫擊炮, 現保存在中國軍事博物館, 成為國家一級文物。 新中國成立以來軍隊十分重視火炮發展, 迫擊炮也不例外, 尤其是解放軍長期處於以步兵為主的階段,

所以對迫擊炮的研發和使用就更加的重視。

20世紀60年代後期, 解放軍急需一種便於機動的大口徑迫擊炮, 由鄒厚浦等人承擔研製工作。 100毫米迫擊炮最終於1971年完成設計定型, 這就是後來榮獲全國科學大會獎項的一代名炮——71式100毫米迫擊炮。

71式100毫米迫擊炮炮身重28公斤, 炮架重21公斤, 底鈑重25.5公斤, 可以車載、馱載、背負等方式隨部隊機動, 戰鬥狀態全重(不含瞄準鏡)74.5公斤, 炮班人數7人。

71式100毫米迫擊炮射擊初速250米/秒, 最大射程4750米, 最小射程170米, 射速每分鐘15至20發。 在80年代西南邊境戰場上,

71式100毫米迫擊炮被部隊親切地稱作“功臣炮”“功勳炮”。 究其原因, 就是因為這種炮火力密集, 威力大, 精度較高, 適合山地叢林戰, 能直接支援步兵進攻和防禦, 以及壓制、殲滅敵方火力點, 消滅其有生力量。

從實戰效果看, 100毫米迫擊炮可有效摧毀越軍觀察所、障礙物、輕型野戰工事,

完成戰場迷盲、夜間照明等任務, 必要時甚至能平射摧毀地堡, 堪稱“多面手小鋼炮”, 是連屬炮兵的理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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