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消費者白先生在西站某商廈花5796元買了一條黃金項鍊, 才戴了1天就斷了, 在七裡河區工商局建蘭路工商所監管人員的調解下, 事情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原來, 消費者白先生為其愛人買了一條黃金項鍊, 佩戴1天后項鍊斷裂。 消費者帶著購物票據和項鍊, 找到該廈專櫃要求更換。 一番交涉下, 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商廈專櫃負責人稱:這是人為損壞, 不包退換, 但可以幫助修理, 消費者需另交加工費用, 加工費近千元。 消費者當即表示這是商廈單方面定的霸王條款, 決定要依法維權。
消費者隨後拔打維權電話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