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佛陀創教後, 僧團逐漸形成獨特的組織和制度, 傳入中國之後, 東晉道安大師制定了中國佛教第一部僧制亦是清規的《僧尼軌範》;到了唐代又有百丈懷海禪師創立了《百丈清規》,
中國的僧團因此走向制度化、合理化的僧伽生活。 例如明定四十八單職事, 各司其職, 使得寺務運作組織化、系統化;又訂定各種修持行儀、日用軌範等, 使得僧眾具足威儀, 心不放逸, 身不逾矩。 尤其設立住持一職, 領眾熏修, 綜理寺務, 叢林規模于焉建立。 可惜《百丈清規》一書歷經時代更迭, 今已散佚。 現行通用的《敕修百丈清規》, 是元代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輝大師奉敕重新編修的。
在融和原始戒律與現實生活而制定的清規之下, 千百年來, 佛門中人以典雅的叢林語言與行止待人接物, 一直維持著僧團的清淨與和諧。
覺嚴老法師最近接納了五個年輕弟子, 他們來自各地, 出身也不盡相同, 習慣、愛好、性格差異也很大。 這五個弟子自從進入佛門剃度為僧後, 修行念經還算是認真、虔誠的, 但自私自利的舊習依然沒有根除, 比如好占小便宜, 斤斤計較, 唯利是圖等, 常常因為一點小事爭吵不休, 尤其是在吃飯、分菜的問題上, 更是矛盾重重;由於當時寺內經濟困難, 糧食甚少, 蔬菜也不多, 往往因為誰分得多一點、誰分得少一點而起爭執, 鬧得不可開交。
於是覺嚴老法師便把五個弟子喚來,
五位年輕比丘一起議論, 各抒己見, 集思廣益, 先試行第一種方案:選出一人擔任分粥工作。 沒過幾天, 發現這位分粥法師碗裡的粥比其他四人多出很多, 大家都認為他不公平, 於是就換了另一位法師來分, 其結果也和第一位法師一樣——他自己的粥最多。 這個方法顯然是行不通了, 唯有停用。 大家只得推出第二種方案:五人輪流分粥, 每人負責一天;以為這樣就每人都有分粥的權利,
於是, 第三種方案誕生了:大家推選一個最老實、最厚道的法師主持分粥。 頭兩天還算公平合理, 分粥均勻, 人人的碗都一樣滿, 大家挺高興的;但是好景不常, 沒過幾天, 發現平時和他關係最友好的法師碗裡的粥較多, 而他自己的粥也多;因此, 這個方案也是不行的, 只好再次被推翻, 重新尋找更好的方案。
第四個方案應運而生:一個人分粥, 一個人監督。 開始時很順利, 分粥平等, 皆大歡喜。 三天之後就露餡了——分粥的法師與監督的法師意見分歧, 先是吵架, 接著惡罵, 最後動手打起來, 就連粥勺子也當做武器掄起來了, 結果頭破了、流血了,
無奈之下, 又想出了第五個方案:每個人輪流值日分粥, 要求分粥者分完給別人最後才分給自己。 分完粥後, 就會發現——這五碗粥是一樣多的, 不存在誰多誰少的弊端了。 這種方法分粥, 人人認可, 大家都感覺到:公開、公平、透明, 沒有偏差, 沒有意見, 沒有私弊;而且開始反省到“一粥一飯, 當思來處不易”, 寺院的糧食很多時候都得依靠十方來供養, 如果心存自私的想法, 所謂“三心未了, 滴水難消”, 又怎對不得起師父、對得起齋主?從此大家也就少計較、多做事, 一團和氣了。
世人、世事就是這樣, 凡事先考慮別人才考慮自己, 把別人放在前面, 把自己放在最後面──把“自我”放低、放下, 自然能逐漸減輕甚至是消除自私、自利的想法和做法,如此,所有的紛爭、分歧自然也就消失,不但僧團內可行,社會團體、組織裡亦複如是;有了既定的方案、規範,就能使人人循規蹈矩,有所遵循,避免矛盾,免生是非。小至一個家庭,一個社區,一家企業;大到一縣、一市、一省,甚至一個國家,有了合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自然能夠健康有序地發展,從而達致和平世界、和諧社會的最高目的。
自然能逐漸減輕甚至是消除自私、自利的想法和做法,如此,所有的紛爭、分歧自然也就消失,不但僧團內可行,社會團體、組織裡亦複如是;有了既定的方案、規範,就能使人人循規蹈矩,有所遵循,避免矛盾,免生是非。小至一個家庭,一個社區,一家企業;大到一縣、一市、一省,甚至一個國家,有了合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自然能夠健康有序地發展,從而達致和平世界、和諧社會的最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