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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未滿三歲的兒子,就這樣死在了加拿大醫生的手上!

年僅3歲的溫哥華女孩NIMRAT GILL的葬禮在2月19日舉行, 她的母親無法忍受失去愛女的痛苦, 控訴Abbotsford醫院急診室的冷漠和不負責任。 在她的臉書上留言的一位華人母親講出另一齣悲劇:一個孩不到3歲的小男孩Frank也是因為急診室醫生的誤診導致死亡, 兩位母親都想為無辜死去的孩子討個說法, 然而法律專家的意見是在加拿大這幾乎不可能。

署名為Ye Zhen 的家長留言說:你孩子發生的事情十分可怕。 不幸的是, 我們未滿三歲的兒子Frank已經在BC兒童醫院逝世。 這是醫院的責任, 因為首先我們去了醫院, 醫生說孩子沒什麼大問題, 告訴我們回家。 第二天下午, Frank再次感覺不好, 我們立刻把孩子送到醫院, 但是孩子心臟卻停止了跳動, 醫生宣佈腦死亡。 我們對不負責任的醫生和醫院感到強烈不滿, 但是不知道該如何做才能為無辜死去的孩子討個說法。

據樂活網報導, Frank的父親當時身在中國, 當他趕到加拿大的時候, 孩子已經去世了。 Frank的父親說, 孩子是3月12日(周日)晚10點左右感到腹部疼痛, 母親趕忙駕車送孩子去BC兒童醫院(BC Children Hospital)掛急診, 一直在醫院等到第二天(3月13日, 週一)淩晨3點左右才被接診, 孩子當時沒有發燒現象, 當班急診醫生聽了聽孩子的心肺然後捏捏了腿,

問孩子是否還在肚子疼, 由於孩子一整晚都沒睡, 疲憊交加, 含含糊糊地說了句:“不疼。 ”醫生就讓母親帶著孩子回家了, 並囑咐如果孩子出現嘔吐或者大便帶血的現象後再來就診。

據孩子父親描述, 從醫院回家後,

孩子就睡了, 整個白天沒有異常還和其它孩子玩了下, 吃晚飯時胃口不好, 只喝了點水, 到了晚上8點左右孩子表現極度虛弱, 母親再次把孩子送到BC兒童醫院, 9點到達醫院時, 孩子便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隨後進入醫院急救室搶救, 當時醫生告知母親孩子已經心臟停止跳動, 要進行心肺復蘇。 同時告訴母親, 孩子的驗血報告顯示孩子的血液內碘和鹽濃度極高, 證明腎臟已經停止工作很久了, 情況非常危急。 差不多2小時後, 醫生根據孩子CT 報告宣佈孩子得的是腸扭結。 經過搶救, 3月15日淩晨4點醫生通知她孩子已經腦死亡。

據兒童醫生介紹, 腸扭結為兒科急症, 必須馬上處理, 否則會造成併發症從而導致死亡。 針對3歲以下孩子,

他們雖然會表達肚子疼, 但是未必能表達清楚, 通常在中國的醫院都會讓孩子先驗血, 然後做CT確診。

Frank的父親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 他問醫院:在初診的時候為什麼醫生不做檢查?為什麼單憑一個3歲不到的孩子的一句話就輕易斷診, 並讓孩子回家?

兩個月內兩名兒童因不能及時救治死亡這的確是讓人非常痛心的,更讓人痛心的是,面對兩位想為無辜死去的孩子討說法母親,法律專家的意見是在加拿大這幾乎不可能。51網記者就此話題採訪了一位元律師,律師說,要想打贏這樣的官司,除非當事人能找到另一位醫生出面指證負責診治的醫生的錯誤,否則很難從法律上討說法。

根據她從業多年的經驗,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醫生所付的醫療保險允許醫生有15%的誤診,只有當一個醫生的誤診率超過15%時,保險才可能會賠償。因為對醫生來說,對某些疾病診斷是一件非常難的事。為此律師建議,如果門診醫生讓你回家而你自己覺得非常不安全,你可以要求多留院觀察一段時間,醫生是不會強迫你出院的。

兩個月內兩名兒童因不能及時救治死亡這的確是讓人非常痛心的,更讓人痛心的是,面對兩位想為無辜死去的孩子討說法母親,法律專家的意見是在加拿大這幾乎不可能。51網記者就此話題採訪了一位元律師,律師說,要想打贏這樣的官司,除非當事人能找到另一位醫生出面指證負責診治的醫生的錯誤,否則很難從法律上討說法。

根據她從業多年的經驗,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醫生所付的醫療保險允許醫生有15%的誤診,只有當一個醫生的誤診率超過15%時,保險才可能會賠償。因為對醫生來說,對某些疾病診斷是一件非常難的事。為此律師建議,如果門診醫生讓你回家而你自己覺得非常不安全,你可以要求多留院觀察一段時間,醫生是不會強迫你出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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