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家創業公司來說, 弄了一點錢就開始招人開幹, 滿懷希望想把公司一下子做得什麼樣子。 但是, 事與願違, 很多事情並不是按照自己設想的樣子去發展。
在這個時候怎麼辦?呆子在之前做創業公司的時候, 嘗試過給員工股權。 但是, 對於員工來說, 一開始就給創業公司股權, 對於他們的意義並不大。 因為創業公司生死未蔔, 股權能夠換來什麼誰也不知道, 倒不如真金白銀來的實在。
那麼, 按照合夥人制度, 讓員工變成普通合夥人呢?這未嘗不可取。 但難點在於, 員工都是才進公司, 到底誰水準如何, 誰也不知道, 很難量化。 難到根據關係親疏來進行量化嗎?這是一種自欺欺人和不負責任的做法。 所以, 才創業公司才開始的時候, 如何有效的激發員工,
呆子設想了這樣一種辦法。 比如員工才進公司, 銷售經理給予薪酬5000, 推廣專員4500, 諸如此類。 但規定, 以第一個月的運營資料為准, 比如第一個月的銷售單數為20單, 推廣覆蓋人數為10000人, 轉化比為2%, 客服回訪使用者200人, 總結客戶意見20份, 客戶統計圖1份、、、、、、這是舉例資料哈。 以整個團隊為考核單位, 如果第二個月資料增長達到第一個月的120-150%, 則整個團隊漲薪10%。 如果第二個月資料增長和第一個月持平, 則整個團隊不加薪。 如第二個月增長資料低於第一個月, 則需要考慮某些崗位換人等調整。
這樣做的目的, 是讓充分發揮團隊的戰鬥力, 並給員工提供不斷增長的收入, 讓他們看到自己的努力是可以換來收入不斷增加的,
用這樣的辦法實行一段時間, 比如三個月到半年, 則團隊裡面的每個人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相信創始人已經摸得很清楚了。 同時, 公司的業務也開始了逐漸增長, 這個時間段之後, 可以考慮進行合夥人制度, 吸納成為普通合夥人。 當然, 如果有人不願意這樣做, 那麼就繼續用上述辦法進行激發和考核。
各位朋友以為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