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浙江省消保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強化消費維權保護的公益事業, 改善消費環境和推動社會進步而提供服務。 浙江省消保委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費維權義工。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消保委消費維權義工的概念浙江省消保委消費維權義工是指出於社會責任、道義和良知, 自願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 協助浙江省消保委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 其行為具有自願、無償、為他人和非職業的特點,
(一)積極參與浙江省消保委組織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的對商品和服務的社會監督活動。
(二)主動收集違法經營行為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資訊並及時向浙江省消保委報告。
(三)參與浙江省消保委開展的消費教育、消費體驗、調查評議活動和消費爭議調解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四)協助浙江省消保委聯絡所在地社區組織, 共同做好消費維權工作。
三、招聘條件(一) 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規定, 堅持原則, 為人正派, 辦事公道。
2、熱心社會公益事業,能代表消費者意願, 自願、無償地為消費者服務。
3、熟悉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 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 自覺接受浙江省消保委的指導。
(二)文化專業要求:高中以上學歷, 具有相應的消費維權專業知識。
(三)年齡及住所地要求:年齡50周歲至60周歲, 住所地在杭州。
(四)時間及身體健康要求:具有一定工作時間, 身體健康, 能勝任消費維權工作。
四、招聘程式和辦法(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採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1、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20日。 報名人員將個人簡歷發送到932239885@qq.com。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本次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初審合格的入圍面試。 初審入圍者將以郵件形式通知, 未入圍者恕不通知。
(二)面試
面試前安排資格複審。 入圍面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其他與報名有關資料的原件和影本1套,
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