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專家會診當前十大土地問題 土地流轉難題土地補償制度滯後

土地流轉難題

症狀:目前, 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轉過程中, 遇到了以下問題:第一, 土地流轉一般依靠村幹部的協調或血緣關係、鄰里關係達成;第二, 土地流轉的價格難以達成;第三, 土地流轉範圍只能局限在一個村裡, 無法跨界流轉。

診斷:把保護農民土地財產權放在首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党國英:要規避土地流轉中的問題:第一, 一定要把保護農民土地財產權放在首位;第二, 一定要重視保護18億畝耕地;第三, 保障土地的使用效率, 就是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

農地徵用衝突

症狀:農地徵用的補償標準,

往往成為農地徵用中引發政府(主要是鄉鎮政府)、村級組織和農民三方利益衝突的焦點。

診斷:征地衝突源於收益分配不合理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和農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 導致征地問題發生的衝突比較普遍, 也比較嚴重。 所以我說, 我們不要因征地問題上發生的衝突, 反過來說農地出了事。 所以通俗的話叫“農地本無事, 征地自擾之”。 征地問題是如何平衡農民與城市中的政府和開發商權利的問題。

耕地品質堪憂

症狀:有報導說, 當前我國一些地方陷入對化肥的過度依賴。 農民的化肥用量逐年增加, 不僅造成了土壤土質的惡化, 而且某些化肥所含有的重金屬正在威脅人類的安全。

診斷:改良土壤首先在於生產體制和生產形式的監管

西南大學資源環境學院院長謝德體:提高耕地品質, 首先需要對中低產田進行改造。 中低產田占我國耕地總量的三分之二, 改造中低產田需要提高土壤的有機質、灌溉條件等, 需要治理耕地污染。

改良土壤存在困難, 首先在於生產體制和生產形式很難監管。 國家雖有防範污染的一套法律法規, 但真正實施起來很難, 對經營分散的土地沒法監管。

土地規劃問題

症狀:目前我國土地規劃可分為國家、省、市、鄉、縣五個層次。 當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規劃的制定與規劃的實施往往脫節;動態的經濟發展與靜態的規劃之間存在矛盾;方法滯後, 無法有效保護耕地等。

診斷:土地規劃戰略需要關注四個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規劃研究中心主任嚴金明:土地規劃戰略需要關注的四個重點問題:一是人地關係協調與土地供需調控, 二是規劃編制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改革, 三是土地資源持續利用規劃, 四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統籌銜接。

土地補償制度滯後

症狀:現行農村土地補償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土地徵收的“公共利益的範圍”不明確;土地徵收過程中農民主體地位缺失;農民對征地補償的合理、合法使用及監督缺乏有效的制度和司法救濟途徑。

診斷:讓農民與政府協商、談判形成補償價格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公共利益徵收補償,

完全可以通過農民和政府的協商、談判形成補償價格, 從而形成一個“事實上”的價格。 十七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已提出一些改革原則。 這些原則涉及嚴格區分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的界限, 逐步縮小征地的範圍。 在城鎮規劃區外, 建設非公益性專案佔用農民集體土地時, 這部分土地可以不徵收, 讓農民直接參與經營和開發, 保障農民獲得開發收益的權利。

土地產權問題

症狀:目前, 我國的農村土地產權存在著土地產權不明晰、農民土地承包不穩定、集體土地產權流轉違法現象普遍、集體土地產權時常受到侵犯、農民的土地權利得不到保障等問題。

診斷:農村土地產權問題需進一步細化

經濟學家樊綱:完全的產權和財產租賃權相比至少有一個差別:是否有土地財產抵押和出售權。

或許可以這樣講, 這些年地產市場的發展實際上已使中國農民分化為兩大群體——城鄉結合部那些就業已經轉換、已經可以靠經營地產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地主”, 以及遠離城鎮、仍以務農為生的傳統意義上的農民。 因而農村土地產權問題需要進一步細化, 加以分析, 區別對待。

違法用地問題

症狀:今年上半年受區域發展規劃實施、城市新區建設熱、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和違法成本低等因素影響, 土地供需矛盾加劇, 違法違規反彈的壓力很大, 不少地方出現耕地流轉“非農化”傾向, 非法圈佔土地開發房地產、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小產權房”、工業園等。

診斷:違法用地是政府的腐敗行為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熙瑞:違法用地源自利益驅動。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強土地督查,另一方面加強對違規用地的嚴懲。那些美其名曰引進的項目,實質上損害的是當地百姓利益。這歸根結底就是政府的一種腐敗行為,侵蝕了政府健全的機體。一定要嚴懲違規違法用地,還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

土地供應雙軌制

症狀:目前,我國土地出讓制度存在“非市場”和“市場”出讓的“雙軌制”。“市場”出讓的方式就是通過買賣的招標、拍賣、掛牌制度;“非市場”出讓方式則是政府部門通過劃撥、協商等方式出讓土地。

診斷: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是一個趨勢

北京大學和諧社會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正山:現在的劃撥用地,除了城市的存量土地外,還有很多是從農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的,有些土地也並非用在“公共利益”的建設中,但是用很低的價格征地,農民的利益大大受損,並沒有按照市價來補償。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義,從農民手中征得廉價的土地。因此,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是一個趨勢,可以通過市場價格來補償被征地的農民,維護他們的權益。

土地利用粗放

症狀:我國在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過多地佔用了土地資源,而且土地利用十分粗放。這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基礎性障礙。各地風起雲湧的造城運動背後是大片大片的土地被粗放利用甚至被浪費。

診斷:應用價格杠杆促進土地集約利用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北京大學土地科學中心主任蔡運龍:當前,土地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變外延式的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為更集約的土地利用方式。在政策引導之外,需通過建立合理的經濟機制促進土地使用者的集約用地行為。如果真正實現了土地的高價,在價格杠杆的作用下,土地利用將朝著更加集約的方向發展,土地需求的衝突就能得以解決。

土地財政依賴

症狀:“十一五”時期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累計超過7萬億,地方財政總收入中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占比從2006年的38.9%,增長到2010年的65.9%,這就表明地方政府對土地收入的依賴越來越大。

診斷:事權界定是解決“土地財政”問題的基礎

財政部亞太財經與發展中心胡振虎:杜絕“土地財政”,需要清晰界定地方政府事權。對基層政府事權的模糊界定,相應的事權與財力不匹配,是誘發“土地財政”的重要根源。因此,事權界定是解決“土地財政”問題的基礎。其次,進一步完善財稅管理體制。通過改革和健全稅收制度,比如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開徵房產稅、資源稅等,確定地方政府的合理分配比例,增強地方政府財力。最後,完善預算管理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加強人大監督,在整合宏觀經濟規劃和預算的基礎上,由一個獨立的綜合協調預算機構來完善績效預算,增強預算的整體性,減少預算的隨意性。

診斷:違法用地是政府的腐敗行為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熙瑞:違法用地源自利益驅動。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強土地督查,另一方面加強對違規用地的嚴懲。那些美其名曰引進的項目,實質上損害的是當地百姓利益。這歸根結底就是政府的一種腐敗行為,侵蝕了政府健全的機體。一定要嚴懲違規違法用地,還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

土地供應雙軌制

症狀:目前,我國土地出讓制度存在“非市場”和“市場”出讓的“雙軌制”。“市場”出讓的方式就是通過買賣的招標、拍賣、掛牌制度;“非市場”出讓方式則是政府部門通過劃撥、協商等方式出讓土地。

診斷: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是一個趨勢

北京大學和諧社會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正山:現在的劃撥用地,除了城市的存量土地外,還有很多是從農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的,有些土地也並非用在“公共利益”的建設中,但是用很低的價格征地,農民的利益大大受損,並沒有按照市價來補償。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義,從農民手中征得廉價的土地。因此,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是一個趨勢,可以通過市場價格來補償被征地的農民,維護他們的權益。

土地利用粗放

症狀:我國在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過多地佔用了土地資源,而且土地利用十分粗放。這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基礎性障礙。各地風起雲湧的造城運動背後是大片大片的土地被粗放利用甚至被浪費。

診斷:應用價格杠杆促進土地集約利用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北京大學土地科學中心主任蔡運龍:當前,土地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變外延式的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為更集約的土地利用方式。在政策引導之外,需通過建立合理的經濟機制促進土地使用者的集約用地行為。如果真正實現了土地的高價,在價格杠杆的作用下,土地利用將朝著更加集約的方向發展,土地需求的衝突就能得以解決。

土地財政依賴

症狀:“十一五”時期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累計超過7萬億,地方財政總收入中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占比從2006年的38.9%,增長到2010年的65.9%,這就表明地方政府對土地收入的依賴越來越大。

診斷:事權界定是解決“土地財政”問題的基礎

財政部亞太財經與發展中心胡振虎:杜絕“土地財政”,需要清晰界定地方政府事權。對基層政府事權的模糊界定,相應的事權與財力不匹配,是誘發“土地財政”的重要根源。因此,事權界定是解決“土地財政”問題的基礎。其次,進一步完善財稅管理體制。通過改革和健全稅收制度,比如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開徵房產稅、資源稅等,確定地方政府的合理分配比例,增強地方政府財力。最後,完善預算管理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加強人大監督,在整合宏觀經濟規劃和預算的基礎上,由一個獨立的綜合協調預算機構來完善績效預算,增強預算的整體性,減少預算的隨意性。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