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四年(1525), 湖廣荊州府江陵縣迎來了一聲小孩子的啼哭, 張白圭(由於祖父做夢夢見白龜, 所以取名為張白圭)由此落地, 開始了其漫漫的人生之路。
嘉靖十五年(1536),12歲的張白圭中了秀才, 當時的荊州知府李士翱驚為天人, 認為這孩子將來必定有大出息, 遂幫其改名為居正。 第二年張居正去考舉人, 這時候碰到了湖廣巡撫顧璘, 顧璘認為孩子太小有此成就容易驕縱, 將來必定平庸, 張居正是將相之才毀了可惜, 為了磨礪張居正, 這一次的考試張居正沒有考上。
嘉靖十九年(1540), 張居正再次考試中了舉人。 16歲的張居正還是如顧璘所說鋒芒畢露驕傲了, 不過遼王的一個示威舉動把迷茫的少年重新拉回了岸邊(遼王陰死了張居正的祖父), 仇恨讓張居正再次重新審視了自己,
嘉靖二十六年(1547), 張居正赴京考進士, 正中二甲第九名, 選為庶起士並進了翰林院, 成為徐階的學生。 這時候正是夏言跟嚴嵩兩人的首輔之爭, 嚴嵩扳倒夏言成為了內閣首輔, 面對嚴嵩的囂張跋扈, 徐階的一再忍讓使張居正憤怒不已。
嘉靖三十六年(1557), 張居正帶著使命又回到了翰林院, 他知道自己要去做什麼。 這時候的徐階與嚴嵩已經徹底對立, 嚴嵩勢大旁人都不敢接近徐階, 但張居正敢, 而且還明目張膽的去做。 另一面張居正跟嚴嵩的關係也相處融洽, 讓人覺得他張居正不結黨營私, 兩不相幫。 嚴嵩跟徐階鬥得不可開交, 驚心動魄, 張居正卻安如磐石, 巋然不動。
嘉靖三十九年(1560), 徐階的良苦用心最終有了成果,
嘉靖四十一年(1562), 嚴嵩倒臺, 徐階進位首輔, 張居正的前程也由此光明起來。
嘉靖四十五年(1566), 嘉靖帝駕崩, 裕王朱載垕即位, 是為隆慶。 嘉靖去世當天夜裡徐階沒有通知內閣的其他成員如高拱、李春芳等, 卻把張居正找來代寫遺詔, 當時張居正還是翰林學士本沒有資格, 但張居正也知道這是重要時刻, 心裡激動不已。 遺詔寫成, 也間接地斷送了張居正跟高拱的朋友關係(佩服徐階!)。
隆慶元年(1567), 張居正進入內閣, 首輔還是徐階。 徐階與高拱之間的大戰也拉開帷幕。 趕走高拱, 徐階心力交瘁下退休了。
隆慶二年(1568),老好人李春芳在不爭不鬥的情況下升為了首輔。
隆慶三年(1569),經過一些明爭暗鬥高拱又回來了。
隆慶五年(1571),高拱終於成了首輔,張居正與高拱的鬥爭也開始了。
隆慶六年(1572),隆慶帝駕崩,十歲的萬曆即位。在張居正與李太后、馮保的聯合制衡下,高拱被打回了原籍,張居正順利接任了首輔的位置。一個屬於張居正的時代到了。
萬曆元年(1573),張居正上書稱:“月有考,歲有稽,使聲必中實,事可責成。”這就是大名鼎鼎的“考成法”。明確規定從內閣到六科再到六部,層層考試,徹底改變以往的政令不嚴現象,做到賞罰分明。
萬曆四年(1576),張居正又規定今後的稅收要收夠九成,不夠者一律處罰。此法雖然處罰了一些官員但也使國庫日益充盈起來。
萬曆五年(1577),張居正父親去世,按規定必須要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期滿才能回來繼續為官,考慮到改革才剛剛開始不能功虧一簣,張居正做出了選擇:奪情,就是不回去守制了。雖有一些大臣上書要求守制,但都被萬曆擋了回去。
萬曆七年(1579),張居正把萬曆準備光祿寺禦膳用的十萬兩銀子撥了回去,並且說戶部現在已經入不敷出了,沒有多餘銀兩幹其他的事情,同時也減免了各種修葺用費,整個朝廷奢侈萎靡現象有所收斂。
萬曆八年(1580),張居正在全國施行清丈土地,使大部分地區額田的數量增加,賦收也有所提高,此法儘管褒貶不一,但確實提高了明朝的財政收入,也使朝廷清楚了全國的額田情況。
萬曆九年(1581),張居正下令實行“一條鞭法”,這算是一個重大的改革,就是把賦稅的形式統一,所有賦稅種類編為一條,這不僅減輕了農民的賦役負擔,也大大的限制了官員的舞弊,使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去生產勞動,改變了均衡不一的賦役制度。
萬曆十年(1582),張居正心力交瘁下去世,享年五十八歲,諡號文忠。
縱觀張居正一生,可以說是“在其位,謀其政”的具體體現,不管好人壞人,能做事的人就用,不能做事的人就不用,只要目的達到了,哪管過程如何。為了達到權利的巔峰,利用手中的權利為民辦事,可以和李太后不清不楚,可以對皇帝嚴辭令色,也可以跟太監禮尚往來,只要你一心為民,心系天下,那就是我張居正的合作夥伴。
很多人做官是為了手中的權利欲望,張居正做官是為了心中的抱負,為了天下的萬民,以天下為己任,只管生前天下萬民,哪管死後洪水滔天。張居正,一個能為天下百姓不惜一切的人。
此為作者本人觀點,如有錯誤,不吝指教!
徐階心力交瘁下退休了。隆慶二年(1568),老好人李春芳在不爭不鬥的情況下升為了首輔。
隆慶三年(1569),經過一些明爭暗鬥高拱又回來了。
隆慶五年(1571),高拱終於成了首輔,張居正與高拱的鬥爭也開始了。
隆慶六年(1572),隆慶帝駕崩,十歲的萬曆即位。在張居正與李太后、馮保的聯合制衡下,高拱被打回了原籍,張居正順利接任了首輔的位置。一個屬於張居正的時代到了。
萬曆元年(1573),張居正上書稱:“月有考,歲有稽,使聲必中實,事可責成。”這就是大名鼎鼎的“考成法”。明確規定從內閣到六科再到六部,層層考試,徹底改變以往的政令不嚴現象,做到賞罰分明。
萬曆四年(1576),張居正又規定今後的稅收要收夠九成,不夠者一律處罰。此法雖然處罰了一些官員但也使國庫日益充盈起來。
萬曆五年(1577),張居正父親去世,按規定必須要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期滿才能回來繼續為官,考慮到改革才剛剛開始不能功虧一簣,張居正做出了選擇:奪情,就是不回去守制了。雖有一些大臣上書要求守制,但都被萬曆擋了回去。
萬曆七年(1579),張居正把萬曆準備光祿寺禦膳用的十萬兩銀子撥了回去,並且說戶部現在已經入不敷出了,沒有多餘銀兩幹其他的事情,同時也減免了各種修葺用費,整個朝廷奢侈萎靡現象有所收斂。
萬曆八年(1580),張居正在全國施行清丈土地,使大部分地區額田的數量增加,賦收也有所提高,此法儘管褒貶不一,但確實提高了明朝的財政收入,也使朝廷清楚了全國的額田情況。
萬曆九年(1581),張居正下令實行“一條鞭法”,這算是一個重大的改革,就是把賦稅的形式統一,所有賦稅種類編為一條,這不僅減輕了農民的賦役負擔,也大大的限制了官員的舞弊,使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去生產勞動,改變了均衡不一的賦役制度。
萬曆十年(1582),張居正心力交瘁下去世,享年五十八歲,諡號文忠。
縱觀張居正一生,可以說是“在其位,謀其政”的具體體現,不管好人壞人,能做事的人就用,不能做事的人就不用,只要目的達到了,哪管過程如何。為了達到權利的巔峰,利用手中的權利為民辦事,可以和李太后不清不楚,可以對皇帝嚴辭令色,也可以跟太監禮尚往來,只要你一心為民,心系天下,那就是我張居正的合作夥伴。
很多人做官是為了手中的權利欲望,張居正做官是為了心中的抱負,為了天下的萬民,以天下為己任,只管生前天下萬民,哪管死後洪水滔天。張居正,一個能為天下百姓不惜一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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