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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官場之怪狀:官員被革職十餘次仍可任原職

朝鮮使臣描述晚年乾隆政風的變化時說:

皇帝近年頗倦, 為政多涉於柔巽, 處事每患于優遊;恩或多濫, 罰必從輕;多濫故啟幸進之門, 罰輕故成冒犯之習。 文武恬戲, 法綱解弛, 有識者頗以為憂。 (《朝鮮李朝實錄》)

雖然沒來過中國, 黑格爾對中國式專制政治卻有著深刻的理解。 他說, 在中國, 皇帝應該是整個帝國“那個不斷行動、永遠警醒和自然活潑的‘靈魂’”。 “假如皇帝的個性竟不是上述的那一流——就是, 徹底地道德的、辛勤的、既不失掉他的威儀而又充滿了精力的——那麼, 一切都將廢弛, 政府全部解體, 變成麻木不仁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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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幾乎是對乾隆晚年政局一字不差的描述。 專制政治中, 皇帝是整個國家的神經中樞, 官僚體系的精神狀態就是皇帝一個人精神狀態的放大。 不但是人亡政息, 同一個統治者的心境變化, 也可以使國家面貌發生根本變化。 皇帝的勤奮進取, 經過官僚系統的層層傳導, 最後抵達到社會可能只剩百分之十。 然而皇帝的鬆懈懶惰, 卻會被官僚系統層層放大, 抵達到基層, 會擴大十倍百倍。

皇帝既然喜歡清靜, 不願生事, 地方大員們當然更樂於高枕無憂。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之後, 懶惰之風在大清政界迅速蔓延。 皇帝對山積的奏摺感到頭疼, 而官員們對於案牘之勞, 更是避之不及。 遇到公事, 層層推諉,

一層一層向下轉批:“不問事理之輕重, 動輒批委屬員, 督撫既委之司道, 司道複委之州縣, 層層輾轉推延, 初若不與事者。 ”(《乾隆朝東華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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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堂審案, 處理民間糾紛是地方官的重要職責, 然而乾隆晚年的官員們“終年以坐堂審事為苦”, 千方百計推託不理:“民間呈狀俱由宅門投遞批准, 不審, 終年延擱。 小民拖累不堪, 赴控, 上司批查, 亦屢催不復。 ”也就是說, 老百姓告狀, 他不開庭審理, 一拖就是一年。 老百姓等不及, “越級上訪”, 上司詢問, 他也懶得答覆。 還有的官員恨百姓“越級上訪”, 給自己添麻煩, 就想方設法打擊“上訪者”:“恨民上控, 必加刑責, 而案件仍不為審。 ”(《乾隆吏科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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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員考成制度中, 對許多政事列有處理期限。

到了乾隆晚年, 官員辦事逾期之事越來越普遍, 因此而受處分居然成為官員受處分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清代檔案《乾隆吏科題本》可以看到這樣幾個例子:甘肅皋蘭知縣徐浩任內受處分23次, 其中13次是因為辦事遲延。 湖南瀏陽知縣張宏燧受處11次, 遲延占4次。 廣東長安知縣丁亭詳受處分9次中, 遲延占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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