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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此心光明,亦複何言!”

王瑞俊 宋芳芳

圖為浚縣大伾山上的陽明書院遺址

王陽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書法家、軍事家、教育家, 陸王心學之集大成者,

官至南京兵部尚書、都察院左都禦史, 一生公正清廉、剛正不阿。 近年來, 浚縣檢察院積極挖掘王陽明廉政思想, 將其不畏權勢大膽諫言、勳業卓著清廉一生的事蹟與檢察機關廉潔隊伍建設緊密融合, 通過開展禮賢儀典、“知行合一、青春報檢”演講比賽、“王陽明家風”研討會等活動, 積極搭建廉潔教育平臺, 大力宣揚“蒙以養正”“良知傳家”的陽明廉政理念, 讓全體檢察幹警在活動中領略一代名儒的才高學邃、清廉為民, 自覺接受廉政文化薰陶, 讓廉政思想在內心生根發芽, 牢固樹立檢察人“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工作理念。

明弘治十一年(西元1498年), 兵部尚書王越死于甘州軍中。 弘治十二年, 新科進士王陽明奉旨送王越靈柩回浚縣安葬。

在這次出差期間, 王陽明在位於浚縣的大山上聚眾講學。 其間, 他有感而發, 寫下了《大伾山詩》和《大伾山賦》。 為紀念陽明先生, 人們把大伾山上建於嘉靖三十九年(西元1560年)的東山書院改建為陽明書院, 並將王陽明的《大伾山詩》和《大伾賦》立碑於書院中。

王陽明當年寫作《大伾山詩》和《大伾山賦》時, 正值氣盛志滿之時, 眼前物, 天外景, 胸中意, 無不散發著昂揚的鬥志與飽滿的激情。 然而, 由於剛正不阿的內在性格, 王陽明很快就因得罪宦官劉瑾而遭貶謫, 後被放逐到蠻荒邊遠的龍場當驛丞。 這在當時是一個僅次於死刑的處分。 王陽明被貶謫在龍場期間, 生活十分艱苦, 貴州宣慰使安貴榮知道後, 多次派人奉送衣食住行所需物品和金銀、布匹、鞍馬等。

王陽明再三推辭, 最後只收下簡單的油、鹽、柴、米, 把金銀、布匹、鞍馬如數送還。

王陽明清正廉潔, 堅持原則, 不貪錢財, 也不畏權勢。 正德十四年(1519年)九月, 發動叛亂的甯王朱宸濠被王陽明擒獲, 並帶到杭州。 東廠提督江彬為奪功績, 派遣錦衣衛去杭州要人。 錦衣衛索人不成便向王陽明討要錢財, 王陽明甩給他五兩銀子。 錦衣衛見此情景, 憤怒地把銀子砸在地上, 揚長而去。 王陽明說, 沒想到閣下如此“廉潔”, 竟分文不取!我這個人沒有別的用處, 就是會寫文章, 今後必定為閣下寫一篇文章, 讓天下人都知道閣下的“高風亮節”!王明陽所謂的“閣下如此廉潔”聽上去是給錦衣衛面子, 其實是諷刺。 而所謂的“我沒有別的長處就是會寫文章”,

是在警告錦衣衛, 你要敢亂來, 我就撰文揭露你的惡行。

正德十六年(1521年)六月, 王陽明因平定漳州、贛州之亂和甯王朱宸濠叛亂有功, 升任南京兵部尚書, 十二月封“新建伯”。 皇帝特地派遣官員賞賜他金銀錢幣和華麗的絲織物品, 並歲支祿米1000石, 三代並妻一體追封。 對此, 王陽明多次力求辭免。

嘉靖七年(1529年), 辭官歸鄉的王陽明病逝于江西南安府大庚縣青龍港(今江西省大餘縣境內)一舟中。 臨終之際, 弟子問他有何遺言, 他說:“此心光明, 亦複何言!”

(王瑞俊 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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