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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告

全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城鎮個體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東政發〔2007〕48號、東人社〔2015〕78號等規定,

企業單位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每年7月調整一次, 今年申報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5日。 具體申報工作如下:

一、繳費單位職工(含事業單位非編人員)繳費工資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確定。 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當年新增的職工, 其繳費工資按當年本人第一個月工資確定。 職工繳費工資低於2016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 按60%確定, 高於2016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 按照300%確定(2016年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700元)。 即繳費基數下限為2820, 上限為14090, 所有繳費基數按十位取整, 個位為零原則申報。 (見附表一)

二、已辦理電信企服寶的企業, 登錄http://www.qifubao.com/(服務熱線:4006008590)進行網上繳費基數申報;未辦理電信企服寶的企業,

請攜帶公章、《 2017 年度企業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表》、企業職工繳費工資申報名單(電子文檔)到市振興路60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5-11號視窗辦理繳費基數申報。

三、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東陽市2016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530元的80%至300%核定繳費基數, 最低2830, 最高10590。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18%, 個人月繳費金額不低於509.40元;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3530確定, 繳費比例為9.5%, 個人月繳費金額為335.35元。 個人繳費基數需變更檔次的, 憑身份證直接到振興路609號5-11號視窗申請變更。

四、請各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實申報, 單位或城鎮個體勞動者逾期未報的: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將由市社保機構按照該單位職工上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且最低不低於2820元,

最高不高於14090元);城鎮個體勞動者個人繳費基數將由我處按原繳費基數的五個檔次自動調整到相應檔次(見附表二)。

東陽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

二O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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