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張玥)7月3日,
省民政廳下發緊急通知,
決定在全省組織對各地開展救災救助有關情況和因災倒損民房基礎資料進行緊急調查核實。
此次調查核實任務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及時組織開展救災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關要求,
全面掌握今年救災救助工作有關情況,
夯實災害救助和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基礎,
切實做到“精准救災、規範救助”。
通知明確,
本次調查核實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當地組織開展救災救助工作情況。
主要包括本級啟動救災應急回應次數、本級已支出自然災害救助資金數量、本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發放投入和救助受災群眾數量等情況。
二是實際轉移安置和需實施過渡期生活救助受災群眾情況。
主要包括實際因災倒損民房和因地質災害等隱患轉移安置受災群眾人數、需實施過渡期生活救助人數及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人數等情況。
三是因災倒損民房需恢復重建情況。
重點調查核實因災倒塌需重建民房(其中需集中連片重建——10戶及以上)、嚴重損壞需修復民房情況;對一般損壞需維修民房數量進行核實統計,
並對因地災等轉移搬遷重建民房數量進行調查摸底。
通知要求,
此次相關情況和資料調查核實工作應建立在進村入戶調查核實基礎上,
並經得起實地明查暗訪。
其中,
因災倒損民房需恢復重建情況和資料,
要作為下步完善因災倒房台賬及實施災後民房重建和減災安居工程的基礎依據,
並與水庫和生態移民、國土資源、住建、財政等部門進行會商核定。
據瞭解,
各市(州)對轄區內各縣(市、區)調查核實情況于將於2017年7月7日前匯總報送省民政廳,
省民政廳將適時組織對各地上報情況和資料進行抽查核實。
另據瞭解,
從今年7月份開始,
全省建立救災救助工作及因災倒損民房需恢復重建有關情況月報制度。
各地須以此次調查核實情況和資料為基礎,
於每月5日前將截至上月月底前情況和資料及時更新填報,
匯總上報省民政廳。